專利權的許可使用介紹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2-01-04 14:55:28
今天,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專利權的許可使用
一、專利實施許可的含義專利實施許可指專利權人以訂立合同的方式許可他人在一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使用其專利,被許可人向專利權人(即許可人)支付使用費;或者直接依照專利法的有關規定,由國家專利行政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作出“強制許可或計劃許可”的決定,許可他人實施專利權。
前者是一種自愿許可,后者則是對專利權人權利的一種限制。
因此,有關“強制許可和計劃許可”的內容將在“專利權的限制”一節介紹。
專利實施許可的主要特點是:
許可的對象是專利權的部分或全部權利內容但不是專利所有權;許可使用的地點、時間和范圍都是有限的;許可的方式是訂立實施許可合同。
《專利法》第12條沒有明確強調必須是書面合同。
《專利法實施細則》進一步規定:
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許可的目的是獲得許可使用費。
二、專利實施許可的方式不同的專利實施許可方式,對權利人的限制程度不同,當然也影響專利權人獲得許可使用費的額度。
因此,專利權人在與他人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明確許可的方式。
專利實施許可的方式可分為獨占實施許可、獨家實施許可和普通實施許可。
獨占實施許可對專利權人的權利限制最大,即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地域內,專利權人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該專利,專利權人自己也不得使用該專利。
獨家實施許可僅排除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不排除專利權人自己的實施。
普通實施許可既不排除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也不限制專利權人自己實施。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主要內容許可合同的內容主要包括:
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地址;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的類別、申請號、專利號、批準日期、有效期限等;許可實施的范圍;許可實施權的排他程度或方式(主要包括普通許可、獨家許可或獨占許可);在強制許可或者計劃許可下,被許可人只享有普通許可使用權;使用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在強制許可或者計劃許可下,有關使用費的問題,或者協商,或者由法院裁定等;違約責任;爭議解決的方式等。
樂知網 擴展閱讀:
1、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和費用
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公布進入實質審查——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年費印花稅、頒發授權書
專利局收取的官費:3450元(申請費900,公布印刷費50,實審費2500);
委托代理機構的,代理機構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流程和費用
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年費印花稅、頒發授權書
專利局收取的官費:50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官費相同);
委托代理機構的,代理機構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更多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問題,歡迎咨詢
TEL 182-1095-8705
關鍵詞: 專利 專利申請 專利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