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專利補助政策詳情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4-02 16:00:40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經濟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質量提升工作和知識產權軍民融合試點工作的要求,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令第七十五號和《四川省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辦法》、《四川省專利資助資金管理規程》等規定,制定本指南。
一、資助對象
專利權人為在四川境內注冊的單位和戶籍屬于四川的個人。
二、資助范圍
1、國內有效發明專利(包括國防專利)。
本次資助4-6年年費對應的專利申請年度分別為2013年(第6年年費)、2014年(第5年年費)、2015年(第4年年費)。
2、授權國外專利。 對其申請和授權階段產生的官方規定費用、檢索費予以資助。
三、資助標準
1、國內發明專利(包括國防專利)年費原則上按實際繳納額全額予以資助。對同一個人資助資金總額一年不超過5萬元,對同一單位資助資金總額原則上一年不超過50萬元;
2、授權國外專利。原則上按不超過官方規定的申請、授權、檢索費、審查等實際發生額70%予以資助。每件授權專利不超過2萬元,對同一個人資助資金總額一年不超過10萬元,對同一單位資助資金總額原則上不超過50 萬元;
3、對我省“5+1”現代產業領域的創新創造、戰略性新興產業獲取的專利,經專項審批,可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資助;
四、申報要求
1、申報方式
實行網上申報,并提交紙質申報材料受理的方式。專利權人需在《四川省級專利資助管理系統》上完成用戶注冊,在資助系統上進行網上申報。申報完成后需于15個工作日內提交紙質資料。
2、申報材料及要求
1)《四川省專利資助申請表》。該表由申報系統自動生成,不可更改有關內容。該表需專利權人、經辦人簽章(簽字)確認。涉及多個專利權人共同的專利,在申請表上均需簽章(簽字);
2)專利權人身份證明。個人為身份證復印件;單位為企業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證書復印件;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國內授權發明專利提交繳費票據復印件;
5)授權國外專利提交授權證明文書復印件及中文譯本,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文書和相關繳費憑據復印件。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專利申請,另需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向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以及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相關繳費憑據的中文譯本;
6)委托收款。非專利權人收款的需提交專利權人出具的蓋有鮮章的《專利資助資金收款委托書》。要求寫明委托事項及收款銀行信息(需與資助系統中指定的收款銀行信息一致),涉及多個專利權人共同的專利,在委托書上均需簽章(簽字)。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使用A4紙張,無裁剪,并按順序裝訂。申報人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受理后不退還,請申報人自行留檔。
3、受理時間及材料遞交
1)受理時間,以收到紙質材料的日期為準。要求補正的申請以收到補正材料的日期為準。網上申報鏈接地址為:http://scipspc.sc.gov.cn/zlzz/;
2)紙件遞交地址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五街200號7棟5層(菁蓉國際廣場),郵編:610094。
五、注意事項
1、專利資助根據年度預算資金額度,按申請先后順序受理,資金用完即止;
2、資助審核依據專利權人遞交的紙件在資助系統上進行審查并反饋相關審核信息。紙質資料需在完成網上申報后15個工作日內提交,逾期則視為放棄資助。
3、要求補正的申請。申請人須按補正要求進行補正并在系統上再次提交申請,未在受理時效內完成補正的申請將視為放棄資助;
4、注冊的銀行賬號信息需完整準確。資助資金撥付依據專利權人在申報系統注冊時錄入的銀行賬號信息以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若申請人提供的銀行賬號信息有誤致使退款退匯的,則不再資助;
5、代理機構代收資助款的需提交收款憑據,其他專利權人不需要提交收款憑據。收款憑據應在收到資助資金款項后15個工作日內向省專利資助辦公室提交;
6、咨詢電話:028-86058619(受理窗口);028-84168818-8502(資助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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