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職責尚不明確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5-10 09:32:11
今天,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政府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職責尚不明確
職責不明確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具有知識產權管理職能的各政府部門之間權責不明確長期以來,我國管理知識產權的職能分散在多個政府部門:
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工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商標權和類似權利給予保護,并負責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國家版權局主管全國的版權管理工作;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統一管理全國的原產地名稱保護工作;農業部和國家林業局對植物新品種權給予保護;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是互聯網絡域名系統的管理機構,而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工作委員會則協助國務院信息辦管理我國的互聯網絡域名系統;海關總署則負責知識產權的邊境保護。
過度分散的知識產權管理體制造成了國內幾乎沒有針對重要領域的系統性的知識產權服務平臺。
2018年,國家知識產權局實施機構改革,將原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職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原產地地理標志管理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重建后的主要職責是,負責保護知識產權工作,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負責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志的注冊登記和行政裁決,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等。
商標、專利執法職責交由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承擔。
上述改革實現了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專利和商標等工業產權的管理、服務職能合一,但與新技術、新業態下對知識產權管理和服務職能的系統性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大差距。
首先,著作權保護仍然附屬于新聞出版體制之下,與專利、商標分而治之。
其次,植物新品種保護仍然遵循農林管理相分隔的行政體制,被劃分成“農業植物新品種”和“林業植物新品種”。
當前,整體而言,我國尚缺乏統一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無法為市場主體提供“一攬子”“一站式”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難以滿足市場主體對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需求,進而影響知識產權運用、商品化、產業化和市場化程度的提升。
(2)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門之間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職責的劃分不明確我國長期以來都是中央集權制國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實際上都是一個整體,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幾乎所有的社會事務中都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犬牙交錯的復雜關系。
我國現有的法律法規,僅對我國政府職責和政府間職責劃分進行一般性、原則性的規定,缺乏明確、完整的劃分政府責任范圍的法律規定,這也導致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提供方面掣肘的現象較為嚴重。
由于公共服務的屬性不同,例如受益范圍、溢出效應等方面不同,有些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適合中央政府部門提供,有些適合地方政府提供。
我國除中央機構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也設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并且行政職能涵蓋知識產權的多個方面,包括行政管理、行政服務以及行政執法功能。
由于缺少不同層級政府之間職責的明確劃分,各級政府部門職責同構,有些類型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各級政府部門都提供,造成各級之間提供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雷同和重復;而另一些公共服務,各級政府部門都未能提供,造成知識產權公共服務的空白。
以專利信息服務平臺為例,近年來國家和地方政府根據自身需求建立了各種專利數據庫,導致我國專利數據庫來源多,檢索界面不統一。
上述數據庫都不同程度存在“重開發輕維護”和“重形式輕內容”現象。
缺乏后續的資源補充,更新不及時,用戶利用率偏低,缺乏信息交換和成果共享,存在重復建設、無序建設、“信息孤島”現象。
專利信息資源以圖書、公報、期刊、報紙、研究報告、法律法規、政策、法院判例等各自獨立的形式存在,分散于不同的數據庫系統,缺乏有效關聯與整合,用戶難以快速高效地獲得有價值的、權威的信息。
另一方面,一些企業急需的專利信息數據庫類型存在建設不充分情況,例如缺少跨庫檢索世界范圍專利信息并可中文閱讀的檢索平臺。
當前通過因特網可以檢索主要國家或組織用各自語言建立的專利數據庫,但不能同時實現跨庫檢索,也不能實現用中文閱讀技術內容。
缺少中文專利引文數據庫。
專利引文數據庫可以查閱本專利文獻引用的文獻,以及本專利文獻被后人引用的情況,可以初步判斷本專利文獻在相關技術領域的地位,并深入了解該技術領域的發展情況,但我國目前沒有此類數據庫資源。
(3)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與市場服務的合理邊界未能清晰地劃定政府必須為市場服務,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不能破壞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但是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尚不發達的國情決定了市場機構尚無能力提供本應由他們提供的知識產權服務,需要政府及時“補位”。
而哪些需要“補位”,如何“補位”以及如何解決“補位”中出現的問題,都有賴于我們劃定公共服務和市場服務的合理邊界。
伴隨中國知識產權事業的蓬勃發展,這個邊界也應當動態變化,而非一勞永逸地解決。
概括來說,通常風險度低、重要度高的應該由市場、企業來做;重要度高、風險度中的事情則要充分發揮政策杠桿作用;還有些風險度高、重要度高的東西,政府要更多關注,進行前瞻性布局和安排,這將有利于提高資源配置的效率。
現實中,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和市場服務之間存在較突出的矛盾。
例如專利信息領域,公益性專利信息服務與增值性專利信息服務的界限不夠明確。
促進專利信息的傳播利用,是政府的重要職責,政府部門應提供公益性的專利信息服務,最基本的專利信息完全免費,經過一定加工的專利信息可適當收取成本費用。
但政府建立的專利信息服務平臺存在局限性,無法實現對專利信息的深度加工并得到分析情報,這也為市場服務機構提供了生存空間。
在專利信息領域,政府針對普通公眾的初級信息服務應該是公益的、免費的,市場服務機構提供的深度增值服務應該是有償的。
如果政府在專利信息服務中提供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免費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各類深度增值服務,就會擠壓市場服務機構的生存空間,不利于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
事實上,由政府出資對企業提供免費深度增值服務在國際上少見,也不太現實。
市場服務機構應致力于打造各種專業數據庫及多數據庫聯機檢索分析平臺,為社會各界提供專業化的專利戰略分析、侵權分析、專利預警咨詢等高端信息增值服務。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的規模和效益還不突出,服務層次不高,為用戶提供知識產權戰略制定、風險預警、海外維權等高端服務的能力不足,產品和服務與用戶的要求還有很大差距,迫切需要政府從產業政策方面進行引導并提供資金扶持。
政府部門還應當對專利信息增值性服務給予指導,并提供優惠政策,對市場服務機構從事專利信息公益性服務提供政策性補貼,只有這樣才能促進專利信息服務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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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登年印費、頒發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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