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單一模式難以應對知識產權爭議多樣化的需求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05-14 17:27:39
今天,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訴訟單一模式難以應對知識產權爭議多樣化的需求
訴訟制度的建立和運作,是國家司法權的行使和法律實現的重要環節。
訴訟的運作過程和技術高度嚴謹、合理及專門化,形成了一套獨立的程序體系和規范,比如,訴訟裁判是對特定當事人之間已經發生的具體爭議的事后性解決,以明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責任的歸屬和內容為目標。
訴訟裁判的依據是以權利義務為基礎的實體法,訴訟程序要求一系列專門化的操作規程,訴訟裁判的結果是全有全無的權利義務的判定。
而且,當事人在訴訟中并無太多程序選擇權,更多的是被動接受法律所規定的既定程序。
當事人既不能自由選擇法院,也不能決定審判庭的組成方式,更不能選定或者自行制定審判程序規則。
法院的訴訟程序機制以及進行方法、當事人訴訟行為等鮮有根據爭議特征而相應調整,更不允許當事人隨意變更。
“由于訴訟這種被作為裁斷格言的方法,在很多情況下無法充分對應每個具體案件以及當事人、相關人員的需要,而在當事人合意、了解的基礎上對應各個具體情況的多種調整方法的必要性增強了。
” 如上文所述,知識產權爭議主體多樣、權利類型復雜,單一的訴訟解決途徑顯然不足以應對知識產權爭議解決多樣化的要求。
尤其是在知識經濟時代。
相關知識產權爭議解決的時間長短、品質優劣以及執行是否迅速徹底等,往往影響著相關個體乃至產業的發展。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權利人往往并不以所有權為主要考量,往往以權利背后所代表的商業利益為最終目的。
“為權利而斗爭”的傳統權利救濟模式往往不能滿足當事人的利益需要。
事實上知識產權只有更為廣泛地得到利用才能發揮價值,知識產權權能的極大化才是其基本屬性。
著名的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官Randall R.Rader曾指出,“多年來審理專利案件的經驗表明,專利法已經成為國際商事法律中最重要的一種,也決定了最終結果和市場地位”。
知識產權價值不在于權利本身,而在于權利排他性所帶來的巨額利益。
擴展閱讀:
1、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和費用
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公布進入實質審查——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登年印費、頒發授權書
專利局收取的官費:3450元(申請費900,公布印刷費50,實審費2500);
委托代理機構的,代理機構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流程和費用
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登年印費、頒發授權書
專利局收取的官費:50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官費相同);
委托代理機構的,代理機構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發明專利申請,商標申請 業務)
更多專利申請,商標注冊問題,歡迎咨詢
TEL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關鍵詞: 知識產權 專利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