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文:改變在職稱評聘、收入分配中不合理使用專利申請等量化評價指標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2-07 12:52:15

《關于打通技術要素體制機制梗阻,促進高校科技成果高效轉化的提案》收悉,答復如下:
一、關于“健全科技成果轉化政策”
1、建立盡職免責制度。“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技術交易市場掛牌、拍賣等方式確定價格的,或者通過協議定價并按規定在校內公示的,高校領導在履行勤勉盡職義務、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
2、推動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對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作出全面部署,擬遴選40家左右單位開展試點工作。
3、將科技成果轉化績效納入高校“雙一流”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在研究制定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考核評價指標,將進一步突出應用導向,強調高校創新資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
二、關于“改革成果轉化激勵機制”
1、健全職稱評審和考核激勵制度。強調要完善科研評價導向和科研成果轉化業績的考核,建立政策聯動機制;大力促進教師開展科研成果轉化工作,保障教師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合法權益;改變在職稱評聘、收入分配中過度依賴和不合理使用論文、專利、項目和經費等方面的量化評價指標的做法。
明確規定“高校要以質量和轉化績效為導向,更加重視專利質量和轉化運用等指標,在職稱晉升、績效考核、崗位聘任、項目結題、人才評價和獎學金評定等政策中,堅決杜絕簡單以專利申請量、授權量為考核內容,加大專利轉化運用績效的權重”。
2、改革收益分配制度。以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的,應當從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獎勵。以科技成果作價投資實施轉化的,應當從作價投資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資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獎勵。在研究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獲得獎勵的份額不低于總額的50%”,有效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三、關于“打造高效率轉化生態”
1、產學研協同創新平臺。協同創新中心以國家重大需求為牽引,以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構建協同創新的新模式和新機制,理順產學研合作的利益分配機制和風險防控機制,優化科技資源配置,打破傳統的校校、校企體制制約和創新機制壁壘,將科技成果盡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促進創新鏈與產業鏈精準對接。推動高校人才、學科、科研“三位一體”的創新能力提升,有力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為高價值專利的培育提供專業化、高質量服務。進一步推進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強化高校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建設,促進科技成果高水平創造和高效率轉化。不斷提升高校科技成果的質量和科技成果轉化效率,加快解決“不好轉”“不愿轉”“不能轉”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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