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7年專利資助政策(國外授權發明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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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天津市2017年資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強化海外專利保護,根據《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天津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財建一〔2016〕28號)和《天津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津知發規字〔2016〕7號)文件精神,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印發《天津市2017年資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暫行辦法》,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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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6日
(此件主動公開)(聯系人:張相凱;電話:23039857)
天津市2017年資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暫行辦法
為推動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強化海外專利保護,根據《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天津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財建一〔2016〕28號)和《天津市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天津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的通知》(津知發規字〔2016〕7號)文件精神,天津市知識產權局對通過PCT或巴黎公約途徑獲得國外授權的發明專利進行資助,有關事項如下。
一、資助條件
(一)申報單位
申報單位應是在天津市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且應當是2017年天津市專利試點單位(包括區級專利試點備案單位、市級專利試點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或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申報專利
1.申報資助的專利應是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或巴黎公約途徑向國外申請并正式獲得相關國家授權的發明專利,該專利授權公告日在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在申報資助時該專利權處于有效狀態。
2.申報資助的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第一專利權人應是天津市注冊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且應當是2017年天津市專利試點單位。
二、資助標準
在美國、日本和歐洲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個國家每件資助不超過5萬元,在其它國家獲得發明專利授權的,每個國家每件資助不超過3萬元,實際發生費用低于以上資助額度的按實際發生費用進行資助。每件發明專利資助不超過3個國家。同一法人單位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時間
2017年8月7-11日
四、申報資助所需材料
(一)天津市2017年資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申報表。
(二)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
申報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審核后退回)及復印件。
(三)專利權證明材料
1.法律狀態證明材料
申報日之前3個月內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天津中心或天津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出具的法律狀態檢索報告。
2.獲得授權證明材料
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授權專利公告首頁和授權證書的復印件。
(四)申報專利實際發生費用的相關票據復印件。
1.向國外申請專利和獲得授權時向有關專利審查機構繳納的官方規定費用相關票據復印件。具體為PCT申請在國際階段繳納的國際申請費、檢索費、傳送費、初步審查費、手續費等費用相關票據復印件,PCT申請和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申請在外國國家(地區)繳納的國外審查費、授權登記費、授權當年的年費等費用相關票據復印件(以各國國內法律規定為準)。
2.向專利代理機構支付的服務費相關票據復印件。
3.委托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檢索咨詢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天津中心或天津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出具的法律狀態檢索報告所發生的檢索費用相關票據復印件。
4.其它佐證材料。
(五)申報材料形式要求
1.天津市2017年資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申報表、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材料和專利權證明材料需每頁加蓋單位公章,專利實際發生費用的相關票據復印件需每頁加蓋單位財務章。
2.申報材料需按照以上順序一式三份膠裝成冊。
五、受理審核工作
(一)各有關單位應當在規定的申報時間向所屬區知識產權局提交申報資助所需材料,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和整理匯總后,在申報時間截止的5個工作日內,統一上報天津市知識產權局。
(二)天津市知識產權局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通過審核的,按本辦法規定進行資助。
(三)申請單位必須據實提交申報資助所需材料,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全額追繳資助資金,并取消以后年度的資助資格。若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附件:天津市2017年資助國外授權發明專利申報表.xls
原文鏈接:http://www.tjipo.gov.cn/xwdt/tztg/201704/t20170410_127750.html
關鍵詞: 發明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