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申請專利大概需要多長時間,發生專利糾紛可以仲裁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2-22 23:43:55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發明申請專利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
本文導讀目錄:
1、發明申請專利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2、發生專利糾紛可以仲裁嗎?
3、取得專利權的實質性要求是什么
發明申請專利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發明專利申請,順利的情況下,約2~3年時間。申請的費用,可以分為五個方面。
1、申請專利委托代理時,申請人要交代理費和官費;
2、代理費數額依據申請所屬技術領域的難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申請人與代理機構協商后確定;
3、官費是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費用。
4、發明專利申請費900元,實質審查費2500元;
5、要獲得并保持專利,申請人還需要在申請后的若干年內,向專利局交納專利年費等費用。
發生專利糾紛可以仲裁嗎?
解決專利侵權時應當收集的證據,包括:1、專利權屬證據。
2、侵權存在證據。
3、賠償金額證據。
協商與和解,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均可自行協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調解、斡旋下達成和解協議,解決糾紛。
行政裁決或協調。
向法院起訴,在發現侵權人侵犯其專利權后,亦可徑自向侵權行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關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經濟損失等。
取得專利權的實質性要求是什么
取得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是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規定: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1、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2、創造性,是指與現有技術相比,該發明具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具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3、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專利法》 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不屬于現有技術;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或者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本法所稱現有技術,是指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為公眾所知的技術。
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享有下列權利:
1、獨占權。
獨占權又稱之為“專有權”。
《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2、許可實施權。
許可實施權,也就是許可使用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
具體地講,專利權人(稱“許可方”)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允許他人(稱“被許可方”)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其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術的權利。
3、轉讓權。
專利權的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其給他方(受讓方)所有的法律行為。
專利權的轉讓,使專利權的主體專利權的所有人發生變更,原來的專利權人不再擁有專利權。
專利權的轉讓有兩種方式:合同轉讓與轉讓。
合同轉讓是在自愿的基礎上發生的,比如通過買賣、交換、贈與、技術入股等方式轉讓專利權;繼承轉讓是由于法定原因而發生的轉讓,當專利權人(自然人)死亡后,專利權依照的規定轉移給有的人。
《專利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4、專利權人的其他權利。
①標記權:指專利權人在其專利產品或者專利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的權利。
②放棄權:當專利權人認為自己不需要再繼續維持其專利權時,可以用書面形式聲明放棄專利權,也可以以不繳納專利維持費的方式自動終止專利權。
③訴請保護權:即當專利權被他人侵害時,專利權人享有依法請求司法機關給以保護的權利。
發明申請專利大概需要多長時間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發生專利糾紛可以仲裁嗎?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發明專利申請 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