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權利要求書可以出現“假設”字樣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1-06 13:57:30 瀏覽: 次
不可以。
“假設”這個詞會導致“你假設的這個東西到底有沒有”,從而導致主張不明確的問題。
即使這是專利申請說明書中的假設條件,也應該在權利要求中刪除假設一詞,寫成某個現有特征。
有些字為不清楚用詞,默認權利要求不能用。
“如果...那么...”是條件選擇的特征,前提一般都有基本前提。A在1和3之間取值,如果(如果)A大于2,則...;
如果a小于2,則....。
這是一個顯式條件語句。
但是,這仍然是一個不標準的說法;規范的寫作語法是:如果A大于2,那么…;當a小于2時...但在實際判斷中,兩者并無區別,因為應該是基于普通人的認知(本領域技術人事),也符合語言學語境認知。
另外,如果和假設不同,假設就是假設,不是固定的詞性。如果它有一個近似的意思,它也可以存在于條件選擇中。
綜上所述,假設一定不能用;它可以在選擇語句功能下使用,但不是標準化的。
權利要求書中記載的技術方案 必須清晰明了,不得使用粗、細、強、弱等模糊用語。無法使用。
除非這個術語在特定的技術領域有確切的含義。
專利法第26條第4款: 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清楚、簡要地限定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更多 專利申請 問題,歡迎咨詢
關鍵詞: 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