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專利申請權轉讓流程,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區別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2-08-08 12:10:59 瀏覽: 次
專利申請權轉讓流程如下:
1、簽訂轉讓合同,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約定的價款,所訂立的合同。合同條款包括:合同名稱、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創造種類、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技術資料清單、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價款及支付方式、違約金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爭議的解決辦法等。
2、轉讓專利申請權,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國知局公告。專利申請權轉讓自登記日起生效。
3、專利申請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專利申請權轉讓須經全體權利人同意;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須經國家對外經濟貿易部門和科學技術部門批準。
專利權轉讓和專利申請權轉讓的區別:
專利權簡稱“專利”,是發明創造人或其權利受讓人對特定的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依法享有的獨占實施權。
1、專利權轉讓,訂立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的標的是專利申請權;
2、專利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后,轉讓人為專利權人,專利申請權轉讓,發生在專利授權前,轉讓人為專利申請人。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更多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問題,歡迎咨詢
TEL 182-1095-8705
關鍵詞: 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