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新決議修改了專利申請流程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1-12-28 15:29:22
今天,樂知網小編為專利申請的人介紹一下知識產權領域中,哥倫比亞新決議修改了專利申請流程
哥倫比亞商標和專利局發布了第59669號決議,該決議對現有的專利程序法規進行了部分修改。
最重要的變化涉及:
提出分案申請;
請求和回應實質性檢查;
修改未決專利申請;
支付修改費。
盡管這些修正是程序性的,而不是實質性的,但它們可能會使專利申請過程更長且更昂貴。
但是,它們解決了與分案申請的提交和范圍有關的各種問題。
以下是對引入的最重要更改的摘要,并對新流程與以前的做法有何不同進行了比較。
分案專利申請申請人現在可以提交由權利要求組成的分案專利申請,該權利要求與在父母申請中待決的權利要求的案文不完全對應。
換句話說,分案申請的權利要求可以包含說明書中未包括在父母權利要求中的要素,但是并不表示保護范圍的擴大。
以前,分案權利要求的文本必須逐字從家長申請中提取。
申請人現在可能還包括從屬權利要求,這些權利要求將作為分案申請中的獨立權利要求起草。
但是,必須遵守以下禁令:
分案申請聲明不能擴大父母申請的保護范圍。
分案申請的主題與分案后保留在母案中的主題之間不得有任何重疊。
為了保持父母申請的主題與其分開的申請之間的劃分,都不能以產生任何重疊的方式對其進行修改。
申請人對父母申請的實質審查提出分案申請時,必須支付:
分案申請費;
實質性檢查費–這是一項新義務。
現在,申請人可以針對分案申請提交與父母申請相同的描述。
以前,申請人必須修改分案申請說明以符合其特定主題。
分案申請可能不會進一步細分。
但是,申請人可以根據需要提交任意多個分案申請。
費用和時間限制如果申請人根據職務要求修改了申請,則必須支付修改費。
鑒于必須進行修改,因此根據先前的規定,該費用不適用。
如果商標和專利局認為修改申請后有必要進行新的審查,則商標和專利局也可能要求申請人支付新的實質審查費,而修改可能導致以前未經審查的主題。
以前,必須在申請日期的18個月內進行新的考試。
此時間限制不再存在。
18個月的限制以前也曾用于發布辦公室訴訟或請求修改申請。
該商標與專利局現在可以要求申請人到辦公室的行動作出反應或修改其應用程序的次數是必要的。
響應辦公室訴訟時,無論其申請是否經過修改,申請人都可以自愿要求進行新的考試。
申請人必須支付考試費,并且只能兩次提出此請求。
樂知網 擴展閱讀:
1、發明專利申請流程和費用
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公布進入實質審查——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年費印花稅、頒發授權書
專利局收取的官費:3450元(申請費900,公布印刷費50,實審費2500);
委托代理機構的,代理機構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2、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流程和費用
撰寫申請文件——遞交——受理、繳納申請費——初審——下發審查意見通知書及申請人答復——授權——繳納年費印花稅、頒發授權書
專利局收取的官費:500元(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官費相同);
委托代理機構的,代理機構收取一定的代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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