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 你的企業字號能用做商標么?|商標資訊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7-05 00:51:30
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企業名稱,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四要素構成。
字號是企業名稱的核心要素。
企業名稱由企業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門登記辦理,注冊商標是由商標局核準。
二者本來是沒有關聯的,但企業字號侵犯他人商標權的案例卻屢見不鮮。
很多人不禁要問,怎么判定字號是否侵犯他人商標權?
日常中,我們經常會使用自己的字號,因為字號簡短且識別性高,使用起來比全稱要方便得多,那么,在使用字號時,應注意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司法解釋》第1條第1項規定: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屬于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給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損害的行為。
此類侵權行為的構成需具備三個要素:
1、字號的文字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要構成侵權,首先字號與注冊商標在文字、呼叫或整體的視覺效果上要相同或構成近似,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和誤認。
2、具有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主觀意圖;商標是消費者區別各家產品或服務的主要因素,當商標有一定的知名度后,其對于消費者選擇商品的作用會更加明顯。
使用他人商標的主觀惡意表現為知道他人注冊商標的存在,為攀附他人注冊商標將與其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用作企業名稱中的字號。攀附他人具有一定商譽的商標,從而從中獲取利益,其惡意明顯,是構成認定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重要判定因素。
3、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足以產生市場混淆;企業名稱的規范使用應當是使用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的全稱,突出使用則是將與他人注冊商標文字相同或相近似的字號,在字體、顏色或是設計等方面突出使用,使人在視覺上產生深刻印象,進而達到混淆誤認的效果。
單獨或突出使用字號屬于不規范使用。
突出使用的字號所具有的商標意義,構成了認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基礎。
如果該字號同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且屬同行業,使用在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服務上,則將構成商標侵權或涉嫌不正當競爭。
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應當避免使用在行業內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作為字號;企業應當規范使用字號,并避免商標法意義上的使用,否則存在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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