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僵尸商標被駁回怎么辦?需采取“駁回復審+撤三”策略 |商標資訊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6-24 18:03:37
我國商標總量已經超過2000萬件,據業內人士粗略估算,我國商標閑置率已從10年前的不足5%上升至30%以上。
此外,我國每年倒閉的企業平均達100萬戶,按每戶企業平均擁有商標0.5件測算,則每年約有50萬件商標面臨被繼受。按一半商標無人繼受或放棄繼受測算,每年會產生20~25萬件無主商標。
這些“僵尸商標”,阻礙了想獲得注冊保護并發展品牌產品的企業的道路。
在商標審查過程中,由于審查員無法判斷此商標是不是“無主商標”。
審查員看還屬于正常10年有效期內,就將其作為有效的商標進行判斷,引證這些“無主商標”,駁回申請人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
如,2009年甲公司在商標類別“輪船運輸工具”上,成功注冊“東方一號”商標,可商標主體公司2010年就倒閉了。但商標數據庫里,仍然認為“東方一號”有效。
若乙公司在輪船上申請注冊“東方一號”商標,商標局審查員查詢數據庫,引證甲公司注冊的“東方一號”商標駁回乙公司提出的“東方一號”商標申請。
這就使得乙公司可以注冊的“東方一號”商標,因為“僵尸商標”的存在而無法注冊。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申請人可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無效商標,釋放商標資源。
樂知網小編給大家介紹一下,“商標駁回復審”和“撤銷三年不使用”的程序。
商標駁回復審,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撤銷三年不使用”是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
如果只提出復審,或只提出撤三,都不能起到對自己非常有利的作用。
在復審文件中,需要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暫緩處理該案商標復審事宜,說明此案已經向商標局提出“撤三”申請,基于請求說明,商標評審委員會會提出待商標局審查撤銷申請程序結束之后再進行復審審查。
如果被駁回商標是由于“僵尸商標”的阻礙,商標局撤銷商標之后,就沒有引證商標了,復審程序將無法找到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標,在復審程序中已經被駁回的商標,極有可能死而復生,成功獲得注冊。
這也是一種商標資源的再次分配利用。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是需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需要一系列的專業性的分析判斷,結合做出挽救商標的決策。
最后,提醒商標權人,成功注冊的商標一定要持續的使用,否則自己辛苦注冊下來的商標,因為三年未使用,有可能被撤銷,另外作為商標申請人也應該了解掌握自己在注冊商標過程中,擁有哪些權利,在注冊各個環節中發生意外時,及時能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挽救,建議申請人找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給予自己提供專專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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