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號”撞上“商標”怎么辦? |商標資訊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6-19 17:19:12
小編遇到多起公司的“商號”想注冊“商標”時,發現已被別人搶先注冊成商標的案例。
企業遇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
企業在工商核準商號時,由于《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只要求登記的企業名稱在登記主管機關轄區內不得與已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并無其他限制條件,因此一些較好寓意或者易被記憶的詞語被大量登記成企業的“商號”。
國內企業在創業時,比較缺乏將“商號”先注冊“商標”的意識,更多的是將自己的“商號”作為使用商標,印刷在產品、服務以及宣傳材料上。
隨著企業逐步發展,當意識到要建立自己品牌時,多數企業又會首先選擇將自己的商號作為企業的第一個注冊商標。
而由于那些較好寓意或者易被記憶的詞語也是注冊商標的寵兒,因此企業檢索到自己的商號被別人注冊商標并不稀奇。
由于商號和商標的文字相同或相似,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認產品來源,造成企業聲譽的影響。
商號被搶注商標時的法律解決途徑那么,當企業一旦發現自己的商號被別人搶注商標時,該如何處理呢?
我們知道一個有效商標一般要經過三種最基本的法律狀態,即商標審查期、初審公告期、商標有效期,小編列舉了一些是在商標各法律狀態下不同的法律解決途徑。
處于審查期的商標,企業發現自己的商號被別人注冊商標時,第一步要做的是根據此商標公布的申請信息進行分析,如果發現對方申請的商標雖然文字與企業的字號相同,但是申請的類別與企業的經營范圍并不沖突,則此商標不會對企業造成太大影響。
企業應該第一時間將自己的商號在自己的經營范圍的商標類別上申請注冊商標;而如果發現對方申請商標的類別與自己企業的經營范圍有沖突,則需要進一步分析申請人的信息,為下一步的異議或者協商許可提供參考。
此商標初審最終沒有通過,最終被駁回,且對方沒有提復審,則此商標屬于無效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企業此時要盡快申請商標,這些圖樣需要盡量讓商號體現上面。
一旦復審后此商標被審核通過,就要著手準備提異議的材料,具體準備內容和方式在下節中有詳細描述。
一旦初審通過,則此商標進入公告期。很多企業往往立即尋求專業的商標代理機構提異議,實際上可以首先與商標申請人取得聯系,尋求商標轉讓的可能。
如果不是惡意搶注,在合理的轉讓費用下,尋求轉讓是企業最劃算的解決方式。
如果對方并無轉讓意愿,或轉讓費用太高,則進行下一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
商標有效期如果在商標初審公告期沒有異議成功,也沒有獲得對方的商標轉讓,則此商標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則是屬于法律保護的有效商標。
對于有效期的商標,商號企業仍有幾種途徑保護自己的商號:
1、商標無效: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B、撤銷商標:根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C、法院起訴 :起訴的被告有兩種,一種是根據商標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 法定期限屆滿,當事人對商標局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商標局的決定或者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裁定生效。第二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原告以他人注冊商標使用的文字、圖形等侵犯其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企業名稱權等在先權利為由提起訴訟,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知名商號在司法實踐時,需要認定,如《浙江省知名商號認定辦法》、《福建省企業知名字號認定和保護辦法》、《無錫市知名商號認定和保護辦法》、《蘇州市企業知名字號認定和保護辦法》等地方出臺的,可以作為有力的證據。
D、保留商標繼續使用的權利: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商標注冊人申請商標注冊前,他人已經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先于商標注冊人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該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商標,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適當區別標識。
由此可見,當發現自己的商號已經被別人注冊商標時,法律解決的途徑有很多,具體要根據個案的情況,結合具體實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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