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標注冊被駁回了,申請費如何退?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1-27 22:57:00
大家知道,在商標申請注冊時,是需要繳納商標申請注冊費的,每標每類300元,由商標局收取,屬于行政事業性收費。
費用收取以后,才會啟動商標實質審查程序,對申請的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法及相關規范的要求進行審查工作,審查完畢,才能知曉商標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給予注冊或者駁回申請。
正是基于此,商標局已經對商標注冊申請進行審查,交納的費用是不會退回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商標局對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依照商標法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符合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對不符合規定或者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不符合規定的,予以駁回或者駁回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商標的注冊申請,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二十二條 商標局對一件商標注冊申請在部分指定商品上予以駁回的,申請人可以將該申請中初步審定的部分申請分割成另一件申請,分割后的申請保留原申請的申請日期。
需要分割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商標局《商標注冊申請部分駁回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商標局提出分割申請。
商標局收到分割申請后,應當將原申請分割為兩件,對分割出來的初步審定申請生成新的申請號,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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