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屬于國外商標申請人,外國申請人注冊商標有什么特殊規定?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1-18 22:40:05
國外商標申請人,統指非中國國籍,且具備商標申請資格的個人或法人。
對于外國申請人的定義,我國采用了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總體來說,是指非中國國籍的申請人。
具體分為三種類型:
1、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當地的法人、或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2、不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
3、在中國境內有經常居所或有營業場所的外國人或外國企業。
對于第3種情況,在國內申請商標,等同于國內商標申請人,不需要委托代理機構;而另外兩種情況,則需要委托代理機構來完成申請。
法條依據:
《商標法》第十七條 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對等原則基本含義:在處理國際間的政治、經濟關系時,你用什么方式對待我,我也將以同樣的方式對待你。將對等原則適用于涉外商標注冊,就是要求雙方按照同等方式來辦理對方國家的公民或企業的商標注冊申請。
例如,如果外國商標申請人所屬國對于我國商標到該國的注冊申請要求提交本國注冊證明、互惠協議證明的,則該國商標申請人也必須向我國商標主管機關提交上述證明;外國商標申請人所屬國要求我方對商標申請書件進行認證、公證的,我國也按對等原則辦理,反之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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