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這九種情況,注冊商標轉讓將會失??!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1-15 22:25:02
1、非注冊商標持有人進行的轉讓
不是商標注冊人,而是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冒用商標注冊人身份進行的轉讓。
2、商標注冊資質不符合要求
商標受讓人,需要具備申請注冊商標的資格,即應當是參與經營活動的主體(個人、公司、或其他組織),如果資質不合格,例如個體執照或公司執照未年檢:商標登記的企業/營業執照沒有參加年檢等,是不能成功辦理注冊商標的。
3、轉讓人印章有變化
例如注冊商標的印章和轉讓商標的印章不同,則轉讓失敗。
4、近似商標未一同轉讓
商標法規定,轉讓的注冊商標如果有近似商標,需要一同轉讓,若只單獨轉讓其中一個商標,是不符合轉讓要求的。
5、商標還在申請中
商標如果還在申請中,初審階段尚未注冊的商標。
6、商標未辦理續展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及六個月寬展期內未提出續展申請,或商標局已注銷的商標。
7、商標被撤三
如果辦理商標轉讓時,他人已向商標局提出該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則轉讓手續停止。
8、商標有更改
擅自改變了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及其組合的。
9、商標未變更
經有關部門批準,自行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以其他事項而未辦理變更手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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