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被駁回,之前交的費用如何計算,能退嗎?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10-30 16:55:14
申請商標注冊是一種行政申請及審批行為,商標在申請時,需要繳納申請費,收費機構為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如果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還需要向代理機構支付適當的代理費。
商標局審核申請人的申請材料以及費用合格以后,才會繼續審查程序,所以繳費是商標審查的前提,而商標經審查不符合商標法及相關條例規定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與公告,此時審查程序已經完成,費用不會退還。
關于商標被駁回的兩種情形:
第三十條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代理機構收取的代理費,通常情況下也是不退的,因為代理工作已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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