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偽劣產品罪,區別在哪?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26 14:35:32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與銷售偽劣產品罪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1、客體不同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侵害的客體是商標權人的商標專用權,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標專用權是主要方面。
銷售偽劣產品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制度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其中,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主要方面。
2、客觀要件不同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或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行為。
銷售偽劣產品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行為。
3、產品、商品性質不同
銷售偽劣產品罪犯罪的對象是偽劣產品,其產品是不合格的。
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犯罪對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冊商標的商品,它可能是偽劣產品,也可能是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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