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續展途徑,有哪些注意事項?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26 14:01:06
《商標法》第四十條規定,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申請續展注冊商標有兩條途徑:
1、委托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申請人直接辦理的,在商標注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請文件,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文件是否合格。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注意事項: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5、申請書的類別應按照《商標注冊證》核定的國際分類類別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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