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典型商標侵權假冒案件分析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16 23:31:20
2019年南通市工商局立案查處侵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670起,移送司法機關13件。
筆者從商標侵權假冒案件中篩選了“傍名牌”、“打擦邊球”的案例,以震懾商標侵權行為。
工程施工中購買使用侵權產品,定性為“銷售”案情:
如東縣Z醫院整體遷建項目凈化工程中使用的橡膠地板侵犯了“nora”商標專用權。
經查,當事人常州B公司于中標承接如東縣Z醫院整體遷建項目凈化工程,招標文件中靜電耗散型橡膠地板響應品牌為諾拉。
當事人與合肥F公司簽訂了涉及高科牌T15-18橡膠地板的購銷合同,并將該批高科牌橡膠地板運至項目工地,由當事人簽收,當事人對上述橡膠地板產品加貼了“nora”內容的標簽。
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專用權的商品行為,如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給予當事人沒收侵權商品。
該案當事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從其使用過程的實質來講,存在“買賣法律關系”的事實。所以,執法部門認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行為。
贈品應視為“銷售”行為,不能使用假冒侵權商品案情:
某銀行在吸儲時向儲戶贈送的“藍月亮”洗衣液涉嫌假冒。經藍月亮(中國)有限公司鑒定,上述藍月亮洗衣液非該公司生產,系假冒,侵犯“藍月亮”注冊商標權。
該案是典型的網絡侵權案件。通過該案的查辦,提醒經營者,贈品應視為“銷售”行為,也應適用“三包”規定,不能使用假冒或侵權商品。
過去合同存續期間剩余的商標,在合同履行結束后生產的商品不合法案情:
某針織服裝公司使用“gelato pique”商標,經查,2017年1月起,當事人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授權,擅自在生產的服裝等商品上使用2015年、2016年和商標所有權人合同存續期間剩余的商標標識、吊牌及布料。
依據《商標法》有關規定,市場監管局決定沒收侵權商品。
該案提醒經營者,過去合同存續期間剩余的商品、標識、吊牌及布料在合同履行結束后生產的商品均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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