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有哪些權利?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15 22:00:06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這條規定讓很多申請人產生疑問:他人的在先權利究竟指什么權利?
首先,本文所說的他人在先權利與商標注冊先申請先注冊的在先權利是不同的。
他人在先權利包括:商標權、商號權、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等,以下是這些在先權利介紹。
商標權商標權指商標主管機關依法授予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專有權。
當然如果你的商標被認定為了馳名商標,那么這個商標就為你獨享了。
商號權,也是受保護的。
如果我們將與他人在先登記、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號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文字申請注冊為商標,我們則很可能被認定為對他人在先商號權的侵犯,造成商標不予注冊。
商號的登記、使用日必須早于我們商標注冊的申請日,而且該商號也必須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等等情況。
著作權如果我們未經著作權人的許可,將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申請注冊商標,則我們也會被認定為是對他人在先著作權的侵犯,我們的商標也會不予核準注冊,即使我們僥幸注冊成功,也會被撤銷的。
外觀設計專利權同樣,如果我們沒有取得外觀設計專利權人的授權,而擅自將他人享有專利權的外觀設計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注冊商標,也會被認為是對他人在先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犯,結果也是商標不予注冊或者注冊商標被撤銷。
外觀設計專利權要符合保護條件,則外觀設計專利的授權公告日早于商標申請注冊日及使用日,以及商標與外觀設計使用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等等。
姓名權,未經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姓名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商標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撤銷。
肖像權未經許可,將他人的肖像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肖像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則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撤銷。
以上這些就是他人的在先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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