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是幾年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13 21:51:15
商標侵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我國《商標法》和其《實施細則》都沒有對訴訟時效作出明確規定,根據杉樹《解釋》,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此外,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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