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以后一直沒有使用,會被注銷嗎?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2-07 21:00:14
我國商標注冊后的專用權有效期是10年,10年后想要繼續使用的,需要在期限屆滿前辦理續展手續。
如果期限屆滿沒有辦理續展,則商標專用權被注銷。
如果還沒有滿10年,這期間商標一直沒有投入使用,那么別人可以請求撤銷該商標。
我國《商標法》第十四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自其申請注冊之日起,無正當理由,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商標局可以依職權撤銷其注冊,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
另外,我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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