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在申請過程中他人可以使用嗎?
專利代理 咨詢電話 18210958705 QQ 2101183472 發布時間:2020-01-31 19:33:44
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審核批準注冊的商標,享有專用權,因此,正在注冊過程中的商標,還沒有獲得專用權,其他人是可以使用的。如果該商標已經處在公告期,則他人不能使用。
另外,還需要注意的是馳名商標,如果是馳名商標正在申請注冊過程中的,他人也不能使用。
具體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十三條 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第三十三條 對初步審定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或者任何人認為違反本法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的,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發明專利申請, 商標申請 業務)
關鍵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