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怎么申請,波蘭發明專利申請講解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發明專利怎么申請,波蘭發明專利申請講解 。
波蘭的專利保護制度為發明者提供了兩種主要的途徑來尋求專利保護:通過PCT(專利合作條約)申請國際專利保護,以及在波蘭本土直接申請UPC 。
以下是波蘭發明專利申請流程的詳細解讀:
一、發明專利申請
申請途徑:
申請人可以直接在波蘭專利局進行發明專利申請。
如果申請人想尋求國際保護,可以先通過PCT申請,然后在規定時間內向波蘭專利局提出UPC申請。
申請文件:
發明專利申請必須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和摘要附圖。
申請人可以對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進行修改,但修改不能超出原始申請的范圍。
申請費用與期限:
申請人必須在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向波蘭專利局繳納申請費、實質審查費和申請維持費(如果有)。
如果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未繳納上述費用,則視為撤回申請。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自申請日起20年。
二、授權條件
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申請的發明必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在申請UPC時,還需要滿足《專利合作條約》(PCT)的相關要求。
申請文件要求:
在波蘭申請專利時,需要提交說明書摘要,并在申請日起18個月內提交權利要求書。
三、審查程序
形式審查:
波蘭專利局會先對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以確保其符合申請要求。
如果發現不符合要求,將發出補正通知書并通知申請人。
實質審查:
申請人可以在自申請日起18個月內向波蘭專利局提出實質審查請求。
波蘭專利局通常會在收到申請后的2個月內做出是否授權的決定。
如果申請人想要加快審查進程,可以選擇提交請求書后進行加快審查。
答復與補正:
如果申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答復意見,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對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請文件,波蘭專利局也會發出補正通知書,并要求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答復或放棄該申請。
四、關于外國專利的聲明
優先權聲明:
波蘭專利局沒有針對外國專利的聲明制度,但有權要求外國申請人提供外國專利優先權文件。
外國申請人在提交申請時,應在申請中注明優先權文件的格式及編號。
補正通知書與答復:
如果波蘭專利局認為相關文件不符合要求,將發出補正通知書。
申請人應在收到補正通知書后2個月內提交一份與原申請相關的聲明文件,以答復補正通知書并消除錯誤。
如果聲明文件中有明顯錯誤,即使提交了補正通知書并消除了錯誤,波蘭專利局仍可能會發出駁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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