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知識產權局駁回亞馬遜“Blink”商標注冊,駁回“Chef Uber”商標申請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7:01:09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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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知識產權局駁回亞馬遜“Blink”商標注冊申請介紹
近日,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對亞馬遜提交的“Blink”商標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在線聊天網站和移動應用平臺Blink Chat引證其在先商標“Blink Chat”,對亞馬遜在第9類商品和第38類服務上提出的“Blink”商標注冊申請提出異議,稱亞馬遜申請注冊的“Blink”商標,與其“Blink Chat”商標構成近似商標,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
英國知識產權局駁回“Chef Uber”商標注冊申請介紹
日前,英國知識產權局駁回了Tim Mackew所提出的“Chef Uber”商標注冊申請。
優步技術公司依據其在歐盟注冊“Uber”“Uber X”“Uber Eats”“Uber Pool”“Uber Rush”及“Uber Pop”商標,對Tim Mackew申請注冊在第35類服務上的“ChefUber”商標提出異議,稱“ChefUber”商標與其注冊在第9類與第35等類別上的上述商標近似。
茅臺宣布放棄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
從2001年9月茅臺集團初次提交“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算起,茅臺集團與“國酒”商標糾纏的歷史已有18年之久。
不過,“國酒茅臺”這個稱謂從未得到官方承認。
茅臺集團正式宣布,“國酒茅臺”商標將于6月30日起停用。
茅臺與“國酒”之間的微妙關聯將由此劃上句號。
9次申請均以失敗告終 從初次申請到主動放棄,在過往的18年間,執著的茅臺集團為了“國酒茅臺”商標提交過9次申請。
2001年9月,茅臺集團初次向原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交了“國酒茅臺”商標及圖注冊的申請,未獲通過。
此后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10年,茅臺集團又多次提交過“國酒茅臺”的商標申請,也均以失敗告終。
2012年7月,茅臺集團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一度通過初審。
但是,卻遭到五糧液、山西汾酒、劍南春等酒企的集體反對。
2022年12月,原工商總局商標局下發關于第8377533號“國酒茅臺及圖”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
茅臺集團對這一決定表示不服并提出復審申請,但依然只得到“不予注冊復審”的結果。
2022年5月,商評委給出了對“國酒茅臺”不予注冊的的判定理由:“國酒茅臺及圖”中的“國酒”一詞帶有“國內最好的酒”的含義,若由被異議人永久性地獨占使用,容易對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產生負面影響。
2022年7月,茅臺集團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商評委撤銷對其“國酒”商標不予注冊的復審決定。
然而2022年8月13日,茅臺集團在官網宣布放棄國酒茅臺商標注冊申請,撤銷此前訴訟申請,并表示對復審決定“充分尊重,也樂于接受”。
從屢次申請,到主動放棄,茅臺想把“國酒”商標收入囊中,為何如此之難? “國酒茅臺”帶有夸大宣傳的性質,容易使消費者誤認為是“國家級白酒”茅臺。
茅臺公司自己對“國酒茅臺”的解釋是“中國白酒”茅臺,即茅臺是中國白酒的典型代表之一,這其實與多數消費者的理解不一致。
因此,茅臺公司多次申請注冊“國酒茅臺”商標都被駁回。
原工商總局商標局《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也明確規定: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以其“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缺乏顯著特征”和“具有不良影響”為由,予以駁回。
不過,查詢發現,酒類產品中帶有“國”字的商標是存在的。
此前,茅臺集團的起訴書也提到,有其他酒企注冊并大量使用“國”字商標,如國窖、劍南國寶等。
對此,有專家表示,“國酒”與“國窖”的性質不同。
“酒”是一個商品品類,而“窖”則不是指定的商品名稱。
不過,也有法律學者提出質疑,認為“國酒”“國窖”都不適宜申請成商標。
中國食品產業分析師朱丹蓬表示,在這場沒有硝煙的商標爭持戰中,茅臺的品牌得到了更廣泛的傳播,公眾很容易在茅臺與“國酒”之間產生聯想,“國酒茅臺”這個商標到底有沒有注冊,相比之下倒顯得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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