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需要繳費么?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怎么辦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6:26:2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需要繳費么?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怎么辦講解。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需要繳費么?
答:
不需要繳納費用。
補正通知書中已列出要求補正的事項,代理機構會與客戶溝通,按照國知局補正要求和說明進行回復補正。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怎么辦?
實踐中,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是市場主體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而采取的一種措施。
當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我們應當注意些什么? 第一,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后,申請人應及時查明駁回理由,積極采取應對策略。
從我國目前的商標注冊申請平均審查周期來看,對申請注冊的商標,國家知識產權局 會在自收到商標注冊申請文件之日起4個半月左右審查完畢,符合我國商標法有關規定的,予以初步審定公告;不符合我國商標法有關規定的,會通過發送商標駁回通知書的方式告知。
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后,申請人首先需要了解駁回原因;涉及我國商標法相對理由條款的,需核查具體所載引證商標與申請商標具體情形;涉及我國商標法其他條款的,則需核查是否存在類似情況。
第二,認同駁回理由或不再爭取,即商標申請人同意商標駁回通知書中的駁回理由或認為沒必要繼續對申請注冊商標進行爭取,則申請人無需對商標駁回通知書進行處理。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法定期限屆滿,商標申請人對商標駁回復審決定不向法院起訴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或者復審決定生效。
第三,對商標駁回通知書中的駁回理由不服,申請人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復審,以商標駁回通知書中的具體駁回理由為基礎展開復審理由的具體撰寫,并結合具體案情適當提交證據材料。
如駁回理由是申請商標與他人在先申請或注冊、在先通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的近似商標時,申請人可針對商品或服務是否類似、商標標識是否近似展開復審;若駁回理由是申請商標直接表示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的功能、用途等特點時,則需要具體將申請商標與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功能、用途等特點進行逐一比對指明并非此情形等。
商標注冊證丟了怎么辦?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商標注冊證遺失,商標注冊人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交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及時申請補發。
辦理途徑 申請補發商標注冊證,可以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申請人也可以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或開展相關受理業務的商標業務受理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補發商標注冊證,應當提交商標注冊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直接辦理的需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組織辦理的應提交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填寫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商標注冊號應當與原商標注冊證上的一致。
更多關于 商標注冊申請補正需要繳費么? 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怎么辦講解 的資訊,可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如何申請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