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講解,《少年的你》法學界怎么看“融梗”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5:58:2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寧夏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講解,《少年的你》法學界人士怎么看“融梗”?
《寧夏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講解
近日,寧夏知識產權局印發《寧夏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規程》(以下簡稱《規程》)。
《規程》共八章44條,從總則、管轄、受理和立案、證據調查、審理、調解與裁決、執行與公開、附則等對全區查處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范。
《規程》明確,寧夏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負責全區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對于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跨區內的重大、復雜、有較大影響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寧夏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負責協調處理。
屬于《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
《規程》明確,寧夏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辦理專利侵權糾紛過程中,可以根據當事人的意愿進行調解。
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由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制作《專利侵權糾紛調解協議書》,加蓋公章,并交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調解不成或者當事人反悔的,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規程》明確,寧夏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專利侵權糾紛案件辦理中,對案件涉及技術特征、技術方案、保護范圍難以判定的,寧夏市場監管廳(知識產權局)根據各單位需求,可指派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參與行政裁決辦案活動。
為查明案件技術事實提供咨詢、出具技術調查咨詢意見和其他必要技術協助。
《少年的你》法學界人士怎么看“融梗”?
“我不認同網友所說的‘融梗’指責,我的作品中或許有著共通的思考,但沒有任何抄襲‘融梗’。
由于‘融梗’沒有統一的標準,它漸漸演變成一個‘心證’的東西。
我想,這時候需要更專業的人來探討和解決這個問題。
”11月4日,國產電影《少年的你》原著小說《少年的你,如此美麗》作者玖月晞發布微博,對近來持續發酵的小說涉嫌“融梗”事件作出回應,再次激起輿論的千層浪花。
“融梗”是一個網絡派生詞,“融梗”的文學作品被認為在文字具體表述上往往與原著存在很大差別,但在故事演進的邏輯、線索的安排等方面則可能與原著相似度較高。
由周冬雨、易烊千璽主演的電影《少年的你》口碑不俗,上映13天票房已突破12億元,但這部看似誠意滿滿的影片原著小說卻深陷“融梗”抄襲的指控,同時,影視改編作品等衍生作品與原作品是否能被獨立看待,影視制作公司、演員本人及經紀公司是否該因原作品的版權爭議而負有連帶責任等話題,一并陷入輿論的漩渦。
“這次事件歸根結底還是討論‘融梗’是否屬于抄襲行為,即‘抄襲’的界定標準是什么。
”知名編劇余飛在接受中國 記者采訪時指出,在無法判定原作品確實構成抄襲的情況下,討論是否應“連坐”其衍生作品是“空口白話”。
輿論激烈質疑、作者各有說辭、業界沉默觀望,這樣的事件大多不了了之。
只有盡快建立起一個可以量化和界定的抄襲標準,才能讓“空口白話”真的有說道。
網絡小說抄襲界定待明確 早在電影上映之前,小說《少年的你,如此美麗》就受到不少讀者的指責,認為該作品在大致情節、邏輯鏈條等方面復刻了日本作家東野圭吾的經典小說《嫌疑人X的獻身》,人物設定則與東野圭吾的另一部小說《白夜行》相似。
但也有讀者認為,《少年的你,如此美麗》在“校園霸凌”的主題選擇以及相關具體情節的設定上,與東野圭吾的兩部作品存在明顯區別,只是某種程度上的撞題。
此次事件之前,《甄嬛傳》《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錦繡未央》等影視作品的原著小說被指控行文多處糅合復制他人作品的情節表述,深陷版權風波;《甘柴劣火》等自媒體作品引發了大眾對于“洗稿”深加工處理文章的侵權質疑。
對于《少年的你,如此美麗》的指控,則指向了“融梗”抄襲。
事實上,在快速成長的網絡文學領域,對于抄襲行為的界定長久處于一種模糊地帶,這與文學作品生產機制的發展有關,卻也給文學作品埋下了一定的版權隱患。
中國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講師儲卉娟認為,網絡文學的生產機制是一條高強度、高耐力的寫作流水線,如果不走高度類型化、模式化的套路,很難維持下來。
這條生產流水線類似群體寫作的模式,不斷打開新的類型領域,貢獻新的故事創意、世界觀設定和人物形象,而這些創意很快會被其他作者吸收參考,這就導致借鑒、抄襲的行為邊界變得非常模糊。
與此同時,隨著網絡文學全版權開發的持續推進,網絡文學創作者們集體共創、不斷完善形成的“梗”可能被固化為某一知名小說作者的版權,這必然會引發不滿爭議。
當網絡文學的“融梗”之爭進一步延伸至傳統文學、影視、游戲等領域,則會給全版權開發埋下更多的定時炸彈。
因此,對于“融梗”和抄襲行為的性質界定,是有效解決糾紛的關鍵。
晉江文學站站長冰心曾發微博表達了對“融梗”和抄襲界限的看法,其認為,“梗”不是具體的文字表述,是可以被他人學習、模仿、改進、翻新的文學財富,但作品細綱應該得到保護。
細綱是設計了一連串具有前因后果的邏輯關系,用以完成對一個主題的完整塑造,近似于用一串文字來完成某一人或物的具體描述。
因此,判斷作品是否抄襲要看細綱的邏輯鏈條是否被完整使用,而非簡單看待是否撞題。
但由于判斷完整使用不具備剛性標準,故往往簡化為判斷使用比例,大量連續撞“梗”才可大致認為是復制了邏輯鏈條。
衍生作品連帶責任需區分 隨著《少年的你》熱映,原著小說涉嫌“融梗”抄襲的爭論被搬上了更大的輿論場,也使電影遭受到一股“拒看”逆流。
電影“拒看”與“擁護”又引發了另一場論戰:當原作品出現版權問題,原作品與影視改編作品是否應被獨立看待?影視改編作品的團隊,包括導演、演員等,是否應對版權審查失職負有責任? 在此次事件中,“擁護”認為,電影《少年的你》在情節、人物設定上進行了大量二次創作,與原作具有一定區別,電影與小說應被看待為兩部獨立作品。
此外,演員接戲時面對的是劇本而非小說,不應受到過分指責,打擊抄襲不能矯枉過正。
而在“拒看”看來,無論是影視制作方還是演員及經紀團隊,如果在知道原著存在抄襲爭議的情況下仍選擇進行改編表演,實際是在助長抄襲風氣。
影視制作方在買下原著版權時已經幫助提升了原著作者的商業價值,抄襲者賺得盆滿缽滿,誰又來為被抄襲者的利益損失買單? 有多位法學界人士指出,電影《少年的你》雖是經小說《少年的你,如此美麗》改編而成,但二者屬于不同類型的作品,界定演繹作品侵權與否,要把兩部作品加以對比才能確定,小說涉嫌抄襲不能簡單推定電影改編作品也可能構成抄襲。
此外,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五條規定,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并有權按照與制片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
因此,電影改編作品的侵權責任應由制片者(出品方)承擔,導演與演員不用承擔連帶侵權責任。
但在法理之外,改編電影各方是否應就版權審查失職而受到指責,卻另有斟酌的標尺。
余飛告訴記者,改編電影在組盤時大都會事先了解某部文學作品是否存在版權爭議,但爭議并非定論,在對該作品尚未有明確侵權判決的情況下,如果團隊認為作品不構成抄襲,或是知情爭議但選擇“冒險”制作,那么對于包括導演、演員在內的團隊的指責都沒有實際依據。
如果在明知原著構成抄襲侵權的情況下,還出于巨大的市場利益繼續進行改編創作,那么團隊無可厚非應受到嚴厲譴責。
《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講解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年度工作指引》,旨在全面落實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知識產權工作,堅決把發展的重心轉移到質量上來。
據介紹,《工作指引》在研究制定過程中突出了三個方面的原則,即堅持統籌推進,鞏固局省市聯動、點線面結合的工作格局;堅持問題導向,破解制約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瓶頸障礙;堅持因地制宜,設置差異化的發展路徑。
《工作指引》確定了三方面的重要任務。
一是“明確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主要是準確把握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內涵,提出研究形成若干表征高質量發展的知識產權核心指標、建立知識產權運用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構建區域差異化的指標體系等三方面的重要任務,進一步建立健全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指標體系,明確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方向和目標;二是“完善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體系”,主要是調整優化政策設計,提出強化知識產權戰略謀劃與頂層設計、加強知識產權宏觀管理與政策研究、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政策體系、完善知識產權運用促進體系等四方面的重要任務,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宏觀管理,保持知識產權政策的穩定性、調控的針對性、標準的一致性,防止大起大落;三是“形成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統計體系”,主要是對照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提出完善知識產權統計工作機制、提高知識產權統計數據質量等兩方面的重要任務,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專利)密集型產業統計分類、產業統計監測、重要指標的統計評價、地方知識產權統計制度等工作,全面及時準確反映高質量發展情況。
此外,國家知識產權局還隨《工作指引》印發了“推動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任務清單”,從7個方面確定了18項具體重點任務,并對三類強省設置了差異化的工作要求,明確了必做選做任務,進一步突出重點任務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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