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侵權假冒懲戒,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互通介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6-14 15:54:21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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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侵權假冒行為懲戒介紹
《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對新時期知識產權保護作出全面部署。
《意見》明確,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
這既是對域外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立法經驗的吸收借鑒,也是針對我國實際、面向未來創新發展的要求;既是有效遏制侵權易發多發現象、優化營商環境的必然選擇,也是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的重要舉措。
從具體內容上看,《意見》提出“加快在專利、著作權等領域引入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同時,與之相銜接的是“強化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總體思路是要“強化制度約束,確立知識產權嚴保護政策導向”,政策目標要做到“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
從立法現狀上看,我國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引入了懲罰性賠償制度。
2022年4月新修改的商標法明確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并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懲罰性賠償額度達到國際較高水平。
有了商標領域的立法經驗,《意見》提出要加快在專利和著作權等領域引入這一制度。
《意見》提出的“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是要求我國將“嚴保護”的導向落到實處,有力震懾侵權假冒行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那么,為何要在立法中引入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從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時代背景出發,經濟的“高質量”導向和發展的“創新驅動”導向,必然要求知識產權“嚴保護”。
知識產權保護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是創新驅動發展的剛需、是國際貿易的標配,只有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積極營造優質營商環境,我國才能成長為與第二大經濟體相符合的科技創新發源地、創新人才集散地和創新成果輸出地,推動國家發展再上層樓。
目前,知識產權保護的主要矛盾依然是權利人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
其中,“賠償低”更是嚴重制約著知識產權保護的成效。
對侵權人而言,侵權成本遠低于可能付出的代價,不能震懾反而助長了侵權氣焰;而對權利人而言,救濟本身遠不能彌補物質與精神的雙重損失,不能激勵反而挫傷了創新熱情。
知識產權保護不僅事關個人權利與法律救濟,也事關創新本源、市場秩序和營商環境。
從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特點出發,知識產權的“嚴保護”導向,必然要求故意侵權行為賠償的“懲罰性”導向。
從法理上看,知識產權與傳統的有形財產權的保護需求并不相同。
這也決定了知識產權侵權與一般民事侵權相比,具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實施較為便捷、損失難以計算、與侵權成本相比侵權獲益豐厚等特點,從而使傳統的補償性賠償原則適用于知識產權侵權案件時存在諸多不足,也為懲罰性賠償知識產權制度的引入提供了空間。
從知識產權維權的實際需求出發,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目的就是為了彌補原有的補償性賠償不足,以救濟受害人權利,實現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制度功能。
這一制度有望針對特定領域的侵權案件,解決風險社會的求償難題。
因此,在知識產權“嚴保護”的大背景之下,在立法中引入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適應現實需求,回應民眾訴求,引領變革要求,必要性和可行性。
從我國司法實踐來看,2022年9月6日,上海已有首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案件;2022年3月26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惡意重復侵權行為也作出懲罰性賠償判決。
后續按照《意見》要求,加快專利法、著作權法等的修改完善,大幅提高侵權法定賠償額上限,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必將為司法保護提供法律依據,對侵權行為形成有力震懾,極大提振創新信心,推動經濟增長。
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互通介紹
日前,廣州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印發《廣州黃埔區 廣州開發區推進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互通辦法(試行)》。
新政策的出臺,引起了粵港澳三地的知識產權界的高度關注,被視為廣州開發區在知識產權工作方面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重要的創新舉措,將為該區域加快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高地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10條”,廣州開發區將在知識產權的服務融通、仲裁調解、維權合作、IP金融超市、擔保保障、融資租賃、證券融資、行業互動、同等認定等方面,推進粵港澳三地知識產權互認互通,探索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合作新機制。
該政策覆蓋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服務和管理全領域。
在服務融通方面,對由港澳籍居民設立的且積極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工作滿一年的服務機構,給予20萬元啟動資金獎勵;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到500萬元以上的,獎勵力度倍增,一次性給予50萬獎勵。
同時港澳籍居民在廣州開發區就職,從事知識產權服務工作,并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相關資格認定的人員,按照2萬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
開展以港澳知識產權為主題的合作交流活動,每次活動最高補助100萬元。
在保護協作方面,在港澳地區開展知識產權仲裁、調解、訴訟等維權行為的企業,可獲得仲裁費用50%補貼以及最高100萬元的律師費用資助。
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廣州知識產權仲裁院、廣州市黃埔區法院內就職的港澳陪審員、仲裁員以及調解員,每年給予2萬元個人獎勵。
同時,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調解中心等調解組織的成立,每年給予最高30萬元的實際運營經費支持。
在融資渠道方面,設立知識產權金融超市,給予企業3%的年利率融資貼息。
利用港澳知識產權采取多樣化方式進行融資的企業,給予相應融資扶持。
一是擔保融資,廣州開發區創造性地利用國有企業擔保方式打通港澳知識產權融資渠道,將港澳知識產權納入區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池貸款本金30%的風險補償范圍,同時100%補貼企業在辦理質押融資貸款時所產生的評估、擔保、保險等費用;二是融資租賃,將自身擁有的港澳知識產權作為標的物從融資租賃公司取得融資的企業,按當年實際交易額的3%給予補貼,最高補貼100萬元;三是資產證券化融資,通過港澳知識產權進行資產證券化融資的企業,可按照實際融資金額3%的年利率給予補貼,最長可補貼3年,每年補貼1次,補貼金額最高200萬元。
除此之外,“粵港澳知識產權互認10條”還在加強行業互動、擔保保障、維權合作等方面展開資助。
如企業參與廣州開發區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評定、海外高端人才引進項目認定等涉及知識產權要素的區級項目獎勵補貼或資格認定時,其所擁有的港澳知識產權與內地知識產權享受同等待遇。
《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介紹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八部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
《意見》從加大老字號保護力度、健全老字號傳承體系、激發老字號創新活力、培育老字號發展動能4個方面提出了13項意見,包括:加強老字號保護法治建設,保護老字號知識產權,保護老字號歷史網點,保護老字號文化遺產;傳承老字號傳統技藝,活化老字號文化資源,壯大老字號人才隊伍;推動老字號創新產品服務,支持老字號跨界融合發展,促進老字號集聚發展;引導老字號體制機制改革,優化老字號金融服務,推動老字號走出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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