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協定:廣東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占比七成,華為起訴Verizon將走向何方?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6 13:52:32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海牙協定生效當天廣東提交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占比近七成,涉案專利分析來了!華為起訴Verizon將走向何方? 。
海牙協定生效當天廣東提交外觀設計國際申請占比近七成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中國辦事處網站信息,國際工業產權領域重要業務體系《工業品外觀設計國際注冊海牙協定》(以下簡稱海牙協定)在中國生效當天(5月5日),共有21家中國企業通過海牙體系提交50件外觀設計國際注冊申請,其中34件來自廣東省,占當天全國申請量的68%。
海牙協定是適用于工業設計領域的國際知識產權協定,與《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和《專利合作條約》共同構成工業產權領域三大服務體系,由WIPO管理。
今年2月5日,中國向WIPO提交海牙協定加入書,正式加入這一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全球化體系。
海牙協定在中國生效,可以顯著降低創新主體在進行產品全球化布局過程中為外觀設計國際申請所支出的成本,并且能夠大幅提升注冊效率,更好助力國內創新主體“走出去”。
近年來,廣東省扎實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先行示范省建設,自主知識產權創造成效顯著。
廣東發明專利有效量44萬件,居全國首位;全省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34.89件,比全國平均水平高15.25件;全省PCT國際專利申請量2.61萬件,居全國首位。
2022年,廣東外觀設計專利授權量28.50萬件,占全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總量的37.09%,已連續7年居全國首位;廣東外觀設計專利有效量86.98萬件,占全國有效外觀設計專利總量的35.45%,已連續8年居全國首位。
根據有關外觀設計數據庫統計分析,廣東省累計在海外申請外觀設計35126件,占國內累計外觀設計海外申請量的12.7%,位居全國前列。
涉案專利分析:華為起訴Verizon將走向何方?
近日,華為公司在其官方網站宣布,其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和西區法院對美國通信運營商Verizon提起訴訟,請求法院認定Verizon侵犯了華為公司在美國授權的12件專利,同時要求Verizon就其專利侵權行為對華為公司進行賠償。
華為首席法務官宋柳平表示,Verizon的產品和服務受益于華為公司的專利技術,這是華為公司多年來研發投入的成果。
據了解,Verizon是美國第一大通信運營商,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印刷黃頁和在線黃頁信息提供商。
多年來,Verizon在美國、歐洲、亞洲等全球45個國家和地區經營電信和無線業務。
針對華為公司的起訴,Verizon發表聲明回應稱,這是華為公司對Verizon的一種公關手段,Verizon將不遺余力捍衛自己的權利。
有業內人士指出,去年以來,華為公司與Verizon已經進行了較長時間的談判,并向Verizon提供了詳細的專利清單和Verizon使用華為公司專利的事實證據,但雙方無法就許可條款達成一致。
在此情況下,華為公司采用其合法持有的美國專利依照美國法律提起專利侵權訴訟是正當、合法地行使其權利,無可厚非。
而如何審理該案將體現美國司法對專利制度的真實態度和看法,美國對于該案的判決將會在全球產生重要影響。
談判未果正面交鋒 根據華為公司起訴書的表述,華為公司自去年2月以來,與Verizon進行了六次面對面的會議,華為公司也向Verizon提供了詳細的專利清單和Verizon使用華為公司專利的證據。
在華為公司起訴前的1月21日,雙方再次在紐約進行了會晤,但至今無法就許可條款達成一致。
宋柳平曾公開表示:“華為致力于通過領先的產品向全世界客戶提供優質的通信服務和體驗,并通過專利許可向行業共享創新技術。
多年來,華為與眾多業界廠商通過談判達成了專利許可協議,但在談判不能解決問題的情況下,尋求第三方司法機關的裁決是業界慣例。
Verizon作為專利使用者應當尊重華為的研發和知識產權成果,付費使用或停止侵權行為。
” 專業人士認為,通訊電子領域競爭激烈,技術迭代迅速,技術標準密布,業內公司之間存在廣泛的交叉許可或付費許可,以及與其相關的專利訴訟。
根據普華永道發表的《美國專利訴訟報告》,美國通訊領域的專利訴訟總量占專利訴訟總量的4%,是美國專利侵權訴訟的高發領域。
因此,華為公司在與Verizon長期談判未取得結果的情況下,尋求司法機關的裁決并不意外。
企業保護其知識產權,是正當、合法地行使其權利,無可厚非。
因此,對于通過談判不能達成協議的糾紛,尋求司法救濟也是企業保護其合法權益的正當手段。
涉案專利價值幾何 在華為公司關于此次專利訴訟的公告中,并沒有披露涉案專利的具體內容。
那么此次訴訟涉及華為公司哪些專利?這些專利具有什么樣的價值呢? 根據查詢,此次華為公司最少提起了兩件訴訟,其 件專利侵權訴訟(案號CASE2:20-cv-00030)涉及光傳輸網標準G。709。
在該案中,華為援引了5件美國專利,這5件專利均有對應的中國同族專利。
通過專利檢索,可以看出,早在2004年華為公司就已經開始布局光傳輸技術,并進行相關專利申請,目前看這些專利有可能成為光傳輸網標準G。709的標準必要專利,由此足見這些涉案專利的重大價值。
而另一件專利侵權訴訟(案號CASE6:20-cv-00090)則涉及的內容較多,包括較為底層的交換技術,更多的是在移動終端、視頻視訊終端上的應用技術,甚至包括網絡安全技術。
從訴狀中專利的排序來看,華為還是側重于通訊領域的交換技術,涉及到如思科集成服務路由器、聚合服務路由器、網絡融合系統、Nexus交換機、Catalyst交換機和云服務路由器1000V系列等。
上述專利中,通訊領域的交換技術是關鍵技術,前面提及的涉案產品也都是通訊領域的關鍵產品,如果一旦認定侵權,將會面臨不菲的賠償。
華為公司此次選擇采用12件專利起訴Verizon,涉及下載安全和視頻通信等領域。
如果Verizon確實存在使用華為公司專利的情況,可以預期數額巨大。
華為公司在公告中表示,作為領先的通信和智能終端廠商,該公司始終堅持對研發的高投入,每年將收入的10%到15%投入到研發,過去十年累計研發投入超過700億美元。
華為公司在全球范圍內擁有8萬多件專利,包括美國授權的1萬多件專利。
這些技術成果不僅是華為自身成功的基石,也在全世界范圍內被許多公司,包括被美國公司廣泛使用,并為他們帶來了價值。
深入實施《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
為高標準落實《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堅持嚴格保護、統籌協調、重點突破、同等保護,促進保護能力和水平整體提升,有力支撐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制定本計劃。
一、提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法治化水平 1。 研究論證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重點問題,形成知識產權基礎性法律草案建議稿。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 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審查指南》修改。
3。 進一步修改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相關法律規范。
(持續推進) 4。 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修訂。
(持續推進) 5。 修改《著作權行政處罰實施辦法》《作品自愿登記試行辦法》《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辦法》《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制定《軍用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暫行規定》、以無障礙方式向閱讀障礙者提供作品的相關規定。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 制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著作權保護條例》并推動出臺。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7。 推進《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改。
(持續推進) 8。 研究推動電子商務法知識產權條款修訂。
(持續推進) 9。 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草案。
10。 推動出臺《商業秘密保護規定》。
(持續推進) 11。 制定《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條例》并推動出臺。
12。 修改《關于規范申請專利行為的若干規定》。
13。 發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法律適用標準。
14。 制定發布《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全面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檢察工作的意見》。
15。 制定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公訴工作證據審查指引。
16。 制定知識產權檢察辦案規定,建立完善知識產權檢察辦案制度。
17。 制定出臺《公證行業電子存證業務服務規范(試行)》。
18。 研究制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跨區域執法聯動協作管理辦法。
19。 研究制定商標行政執法指導手冊。
深入開展調研,積極破解商標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難點問題,進一步完善調查取證規則,規范違法經營額計算。
20。 修訂完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1。 推進《展會知識產權保護辦法》修改。
22。 制定出臺《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指南》。
23。 制定出臺《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指引》。
24。 開展非遺領域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研究。
(持續推進) 25。 開展外觀設計制度改革研究。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26。 推進實用新型制度改革,引入明顯不具備創造性審查。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 27。 持續提升專利商標審查能力,發明專利審查周期壓減到16。 5個月以內,一般情形商標注冊審查周期穩定在7個月,馬德里領土延伸申請實質審查平均審查周期穩定在4個月。
28。 依申請人請求開展專利申請優先審查工作,壓縮審查授權周期,加快重點申請審查進程。
制定實施《商標注冊申請快速審查辦法(試行)》。
(持續推進) 29。 編制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審查指南,完成農業植物新品種權受理7000件以上、授權3000件以上,審查周期縮短15天。
建立林草植物新品種保護管理系統,推進林草植物新品種權審批智能化和便利化改革。
30。 加大對重點領域、關鍵環節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打擊力度,開展“劍網”、“昆侖”、“龍騰”、重點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侵權假冒商品銷毀、打擊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等專項行動。
開展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等網絡銷售“兩品一械”專項治理。
持續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專利、版權侵權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惡意申請注冊商標和專利代理機構違法行為。
印發種業監管執法年度活動方案。
(持續推進) 31。 加強規制非正常專利申請和商標惡意注冊行為,定期向地方通報非正常專利申請情況,及時轉交惡意商標注冊及重大不良影響案件線索。
(持續推進) 32。 加強著作權執法重大案件督辦。
對軟件使用情況進行年度核查并向社會公布。
(持續推進) 33。 辦理一批涉及農業、食藥、文化體育領域和地理標志等侵權假冒行為典型案件。
(持續推進) 34。 制定出臺關于做好新時代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指導意見。
35。 組織開展打擊侵權假冒跨區域執法協作,選擇知識產權領域典型案件,加強組織查辦和統籌指揮,建立完善上下聯動、區域協同的執法機制。
(持續推進) 36。 出臺關于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優化技術類案件管轄布局,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審理機制。
37。 制定《關于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38。 嚴格落實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辦理一批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典型案件。
39。 指導適用《關于審理申請注冊的藥品相關的專利權糾紛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40。 指導適用《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關于審理侵犯商業秘密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持續推進) 41。 嚴格涉及商標惡意注冊案件的審查標準。
(持續推進) 42。 加強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和隊伍建設,支持仲裁機構設立知識產權仲裁院(中心)等內設部門,持續拓展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渠道。
(持續推進) 43。 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知識產權保護規范,持續推進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建設,新認定一批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規范化市場。
貫徹落實《電子商務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國家推薦性標準。
(持續推進) 44。 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信息共享,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機制。
(持續推進) 45。 持續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專項行動,鞏固打擊違法違規代理行為的高壓勢態。
開展知識產權代理信用評價管理試點工作。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46。 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依法將知識產權領域嚴重違法失信當事人列入名單,通過“信用中國”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
(持續推進) 47。 持續加強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和共享,推進與相關部門數據核驗有關工作,完成專利費減免告知承諾制及監管抽查工作。
(持續推進) 48。 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快速處理機制。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49。 建立完善重點市場關注名錄,強化重點市場知識產權保護。
50。 完善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侵權投訴制度。
建立版權侵權投訴快速、批量處理機制,推動電商平臺及時高效處理版權投訴。
擴大專利權評價報告共享范圍,指導電商平臺有效運用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專利侵權投訴。
(持續推進) 51。 進一步加強網站平臺管理,推動落實平臺主體責任,根據相關部門研判意見,依法處置網上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的信息內容。
(持續推進) 52。 推進區塊鏈、知識付費、音視頻領域版權監管模式創新,建立相關領域規模化確權、授權、維權機制。
(持續推進) 53。 出臺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規范,鼓勵支持志愿者參與知識產權保護治理。
(持續推進) 三、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 54。 視情開展知識產權執法檢查,加強人大監督。
(持續推進) 55。 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鼓勵委員就知識產權保護情況開展自主調研,適時召集有關部門與委員就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進行座談。
56。 推動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持續推進知識產權“三合一”審判機制改革。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續推進) 57。 健全知識產權行政確權、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的銜接,促進審查授權標準、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裁判標準有機統一。
(持續推進) 58。 整合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資源,深化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和檢察機關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的合作。
(持續推進) 59。 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在線訴調對接,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
(持續推進) 60。 探索推進跨行政區劃知識產權檢察機制建設。
61。 全面加強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制度。
62。 建立健全依當事人申請的知識產權糾紛行政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
63。 落實《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實施辦法(試行)》,加強藥品專利糾紛早期解決機制建設。
64。 指導適用技術調查官司法解釋。
65。 完善國家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名錄庫,指導推動各地建立技術調查官制度。
組織開展技術調查官能力培訓。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6。 推動開展專利復審無效案件多模式審理。
加大商標評審案件巡回審理力度。
開展專利行政確權和侵權行政裁決案件聯合審理。
(持續推進) 67。 嚴格準入登記,加強對知識產權相關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監督管理。
探索建立農業植物品種糾紛技術鑒定中心。
加強知識產權侵權鑒定能力建設,組織開展知識產權鑒定機構推薦備案工作。
推進專利、商標侵權糾紛檢驗鑒定試點,制定知識產權鑒定規范系列國家標準,優化侵權損害評估方法。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8。 推進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建設工作,遴選認定若干家國家知識產權保護示范區,打造知識產權保護高地。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69。 繼續開展全國版權示范創建工作,發揮版權示范城市、單位和園區的帶動和輻射作用。
(持續推進) 70。 推進國家版權糾紛調解中心立項建設。
71。 開展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72。 推進國家農業植物品種測試中心立項建設。
73。 深入推進知識產權檢察集中統一履職,推進機構專門化建設。
74 推動設立中國國際知識產權仲裁委員會。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統籌推進知識產權領域國際合作和競爭 75。 視情召開“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
繼續推進“一帶一路”務實合作項目。
(持續推進) 76。 優化和拓展專利審查高速路(PPH)合作網絡。
(持續推進) 77。 加強“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種業政策研究。
(持續推進) 78。 推動自由貿易協定知識產權章節談判。
用好自由貿易協定委員會、中歐地理標志聯委會、中日創新合作論壇等知識產權交流機制,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交流合作與磋商談判。
(持續推進) 79。 選擇影響較大的國際展會或論壇,宣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成就。
(持續推進) 80。 舉辦國際工商知識產權論壇等國際交流活動,面向發展中國家開展知識產權培訓。
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金磚國家等合作機制下,以及國際刑警組織、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東亞植物新品種保護論壇、國際無性繁殖觀賞植物和果樹育種者協會、國際保護知識產權協會、國際商標協會等組織開展的會議活動,講好中國知識產權故事。
(持續推進) 81。 召開與駐華使領館、各類國際組織駐華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企業、社會團體等的信息溝通會、座談會,加強信息交流。
(持續推進) 82。 通過多種渠道了解相關國家(地區)有影響力的企業和社會組織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的訴求。
(持續推進) 83。 視情組織開展打擊侵權假冒國際交流合作和境外培訓。
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活動期間舉辦打擊侵權假冒主題論壇。
(持續推進) 84。 加強民營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相關政策信息、國別(地區)指南、產業指引、風險提示等發布推介。
(持續推進) 85。 研究發布2022年全球知識產權保護指數。
86。 組織開展中央企業海外知識產權布局情況調查。
五、維護知識產權領域國家安全 87。 持續優化海外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預警和海外維權信息服務。
(持續推進) 88。 發揮國家級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重點聯系單位作用,完善工作機制,及時監測重大海外知識產權糾紛信息和企業知識產權保護負面信息并通報,加強應急工作力度。
(持續推進) 89。 加強國家級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中心及各分中心能力建設,推動重點產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機制建設,指導企業積極應對海外知識產權糾紛。
(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90。 指導支持相關行業協會、商會推進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防控體系建設。
(持續推進) 91。 支持引導財險公司根據自身承保能力、市場要求等,創新國際貿易知識產權保護相關保險產品,引導企業利用海外知識產權相關保險降低海外知識產權維權費用。
(持續推進) 92。 開展企業海外知識產權風險防范與糾紛解決調研,經常性了解企業海外知識產權保護和糾紛解決情況,引導企業提升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識并加大投入。
繼續推進企業維權援助互助機制建設。
(持續推進) 六、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資源供給和組織保障 93。 積極推動國家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公共服務平臺立項建設。
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平臺建設。
推進公安食藥偵綜合應用平臺建設。
加快構建侵權假冒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機制。
完善農業植物新品種審查測試信息平臺和林草授權植物新品種數據庫建設。
發揮維權援助線上服務平臺功能作用,為社會公眾提供便利化服務。
(持續推進) 94。 研究制定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協同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
95。 在中央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中,注意了解知識產權等相關工作的成效。
(持續推進) 96。 支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培訓力度。
加強執法培訓和典型案例指導,支持舉辦知識產權保護高級研修項目,持續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刑事保護人員配備和職業化專業化建設。
(持續推進) 97。 建立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專業人才庫。
加強與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的交流合作,指導開展知識產權理論及教學課程研究。
98。 建設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人才庫、專家庫,發揮商標、專利等領域執法業務骨干和法律專家的咨詢指導作用,不斷提高執法效能。
99。 完善專業律師人才評價機制,開展知識產權專業律師職稱評定工作。
在有條件的知識產權有關管理部門實現公職律師應設盡設。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00。 加強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等人才隊伍建設。
拓寬知識產權仲裁員、調解員選聘渠道。
推動設立知識產權研究公證中心、知識產權公證人才培養基地。
深化公證員職稱制度改革,不斷吸引復合型高素質人才加入公證行業。
(持續推進) 101。 面向中國非遺傳承人開展知識產權研修培訓。
102。 開展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培訓,提升民營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
(持續推進) 103。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行政部門與司法機關人員的交流協作。
推進公檢法機關辦案人員互派交流。
指導各地公證、仲裁、司法鑒定機構加強技能培訓。
(持續推進) 104。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持續推進對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
(持續推進) 105。 繼續開展全國中小學知識產權教育工作,提升中小學知識產權教學水平。
繼續開展全國大學生版權征文活動。
充分運用中國普法“一網兩微一端”和全國普法新媒體矩陣開展普法宣傳。
(持續推進) 106。 通過現有經費渠道保障中央和國家有關部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專利受理審批、商標注冊評審管理、版權保護工作。
(持續推進) 107。 持續加強公安機關食藥偵部門裝備配備現代化、智能化建設。
(持續推進) 108。 積極推進執法和監管手段創新,加強科技裝備在知識產權海關保護中的深化應用。
(持續推進) 109。 在行業組織中備案國家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點,加強服務網點交流合作。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110。 組織開展年度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績效考核。
(持續推進) 111。 發布年度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白皮書、中國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報告、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與營商環境新進展報告、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調查報告、知識產權保護水平評估報告。
(持續推進) 112。 發布年度專利、商標、版權、地理標志、農業植物新品種等種類以及海關、文化市場等領域行政和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持續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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