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6 13:42:3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印發《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 。
《“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
日前印發《“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時期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實施保障措施,對未來五年的知識產權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規劃》堅持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為目標,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國際合作,促進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有力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規劃》指出,堅持質量優先、強化保護、開放合作、系統協同,到2025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如期完成,知識產權領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顯著提高,知識產權事業實現高質量發展,有效支撐創新驅動發展和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有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規劃》提出知識產權保護邁上新臺階、知識產權運用取得新成效、知識產權服務達到新水平、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取得新突破等四個主要目標,設立“每萬人口高價值發明專利擁有量”等八個主要預期性指標。
《規劃》圍繞五個方面部署了重點任務,一是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政策體系,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行政保護、協同保護和源頭保護。
二是提高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成效支撐實體經濟創新發展,完善知識產權轉移轉化體制機制,提升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效益。
三是構建便民利民知識產權服務體系促進創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提高知識產權公共服務能力,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
四是推進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服務開放型經濟發展,主動參與知識產權全球治理,提升知識產權國際合作水平,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
五是推進知識產權人才和文化建設夯實事業發展基礎。
圍繞五大任務,《規劃》還設立了商業秘密保護工程等十五個專項工程。
《規劃》從加強組織領導、鼓勵探索創新、加大投入力度、狠抓工作落實等四個方面保障實施,確保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
《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稱《意見》),部署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6個城市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聚焦市場主體關切,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更大力度利企便民。
《意見》指出,要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促進營商環境邁向更高水平,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更好穩定市場預期,保持經濟平穩運行。
《意見》提出,要進一步破除區域分割和地方保護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破除招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對外地企業設置的隱性門檻和壁壘;健全更加開放透明、規范高效的市場主體準入和退出機制,方便市場主體辦理名稱登記、信息變更、注銷等相關手續;持續提升投資和建設便利度,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推動分階段整合規劃、土地、房產、交通、綠化、人防等測繪測量事項;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探索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需要的準入準營標準;持續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推動與部分重要貿易伙伴口岸間相關單證聯網核查,開展“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優化外商投資和國際人才服務管理,加強涉外商事法律服務;維護公平競爭秩序,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健全遏制亂收費、亂攤派的長效機制;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建立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優化經常性涉企服務,推行涉企事項“一照通辦”,全面實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兌現。
《意見》強調,要堅持放管結合、并重,夯實監管責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流程的監管機制,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領域,實行懲罰性賠償等制度。
要加快打破信息孤島,擴大部門和地方間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范圍,推動更多數據資源實現安全高效互通共享。
《意見》要求,要建立改革事項動態更新機制,定期對創新試點工作進行評估,對于實踐證明行之有效、市場主體歡迎的改革措施要及時在更大范圍復制推廣。
要堅持穩步實施,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有序推進創新試點工作走深走實。
其中,知識產權工作相關部署摘編如下: 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 (摘編) 二、重點任務 (七)更好支持市場主體創新發展。
完善創新資源配置方式和管理機制,探索適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需要的準入準營標準,提升市場主體創新力。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探索高精度地圖面向智能網聯汽車開放使用。
推進區塊鏈技術在政務服務、民生服務、物流、會計等領域探索應用。
探索對食品自動制售設備等新業態發放經營許可。
完善知識產權市場化定價和交易機制,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探索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權益分享機制。
(十二)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招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失信行為,暢通失信投訴舉報渠道,健全治理“新官不理舊賬”的長效機制。
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開展商標專利巡回評審和遠程評審,完善對商標惡意注冊和非正常專利申請的快速處置聯動機制,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維權協作。
規范罰款行為,全面清理取消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設定的罰款事項,從源頭上杜絕亂罰款。
依法依規懲戒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
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2-2035年)》(以下簡稱《綱要》)明確,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監管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機制和平臺建設,依法依規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懲戒。
《綱要》圍繞建設面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知識產權制度等部署六方面重點任務。
其中,在建設面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知識產權制度方面,《綱要》提出,構建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外協調的法律體系。
制定修改強化商業秘密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完善規制知識產權濫用行為的法律制度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立法。
在建設支撐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方面,《綱要》提出,建立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鑒定和維權援助體系,加強相關制度建設。
實現政府履職盡責、執法部門嚴格監管、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市場主體規范管理、行業組織自律自治、社會公眾誠信守法的知識產權協同保護。
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監管體系,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機制和平臺建設,依法依規對知識產權領域嚴重失信行為實施懲戒。
圍繞建設激勵創新發展的知識產權市場運行機制,《綱要》提出,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高質量創造機制。
培育一批知識產權競爭力強的世界一流企業。
此外,《綱要》還提出,建設便民利民的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促進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的人文社會環境,深度參與全球知識產權治理。
《綱要》指出,實施知識產權強國戰略,回應新技術、新經濟、新形勢對知識產權制度變革提出的挑戰,加快推進知識產權改革發展,全面提升我國知識產權綜合實力,大力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對于提升國家核心競爭力,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等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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