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改革專利適格性標準,美司法等撤回2019年標準必要專利政策聲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1 16:35:0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美將改革專利適格性標準,美司法部撤回2022年標準必要專利政策聲明 。
美將改革專利適格性標準
北卡羅來納州的美國共和黨參議員湯姆·蒂利斯表示,他已經提出了一項法案,以解決在專利保護客體上的分歧。
就在美國最高法院拒絕處理專利適格性問題的一個月之后,蒂利斯的《專利適格性恢復法案》出臺。
“不幸的是,目前最高法院的專利適格性判例正在破壞美國的創新,并允許外國對手在關鍵技術創新方面超越我們,”蒂利斯在一份聲明中說。
高等法院最后一次解決這個問題是在2014年的一項裁決中,該裁決幫助根據《專利法》建立了一個由兩部分組成的適格性測試。
該測試要求法院確定一項發明是否涉及不可授予專利的抽象思想、自然現象或自然法則;如果是,那么它是否包含可以使其授予專利的發明概念。
批評人士認為,現行法律做出了不可預測的決定,并破壞了美國的專利程序。
蒂利斯提到,他的法案“通過列舉具體但廣泛的不可授予專利的客體清單來解決對不恰當適格性限制的擔憂。
”該法案明確指出數學公式、非技術、心理和自然過程、未經改造的人類基因和天然材料不能獲得專利,并將要求法院通過“整體考慮要求保護的發明”來確定專利適格性。
該法案還將允許涵蓋“體現在機器或制造中”的過程以及“分離、純化、富集或以其他方式由人類活動改變的人類基因或天然材料”的專利。
美司法部撤回2022年標準必要專利政策聲明
近日,美國司法部、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和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IST)宣布撤回《2022年關于受自愿F/RAND承諾約束的標準必要專利補救措施的政策聲明》(2022年聲明)。
F/RAND指的是合理和非歧視性(RAND)條款或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性(FRAND)條款。
在考慮了公眾對2022年聲明提交的意見和可能的修訂后,三大機構得出結論,即撤回2022年聲明是促進標準生態系統中競爭和創新的最佳行動方案。
2013年1月8日,美國司法部反壟斷司和USPTO發布了《關于受自愿F/RAND承諾約束的標準必要專利補救措施的政策聲明》(2013年聲明)。
2022年12月19日,三大機構撤回了2013年聲明并發布了2022年聲明。
2022年聲明表明了三大機構的意見,并明確承認聲明“沒有法律效力”。
2022年7月,美國總統拜登發布了一項《關于促進美國經濟競爭的行政命令》,指出“長期以來,公平、開放和競爭的市場一直是美國經濟的基石”。
他鼓勵各機構審查2022年聲明,以確保其能夠充分促進競爭。
作為對行政命令的回應,三大機構于2022年12月6日發布了《關于受自愿F/RAND承諾約束的標準必要專利許可談判和補救措施的政策聲明草案》,并在同日發布新聞稿向公眾征求意見,公眾提交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12月13日。
在對這些意見進行審查并就如何最好地合作進行磋商后,三大機構宣布撤回2022年聲明。
正如撤回2022年聲明的通知所述,“在考慮對該聲明可能進行的修訂后,三大機構得出的結論是,撤回最符合創新和競爭的利益。
” 商務部負責知識產權事務的副部長兼USPTO局長凱瑟琳。維達爾(Kathi Vidal)表示:“USPTO專注于創造激勵措施以產生更多創新,特別是在服務不足的社區和關鍵技術領域,最大限度地擴大創新的廣泛影響。
如果不加大對可能成為國際標準的技術的研發投資,就不可能在新行業中建立我們的全球領導地位。
我們還需要美國的大型跨國公司以及中小型企業和初創企業更多地參與全球標準制定組織(SDO)的工作。
我支持所有能夠促進創新以推動美國經濟長期可持續增長的措施。
” 商務部負責標準與技術的副部長兼NIST院長勞里。洛卡西奧(Laurie E。 Locascio)表示:“2022年聲明的撤回將加強美國公司參與制定和影響國際標準的能力,這些標準對我們國家的技術領先地位至關重要,這將促進當今和未來的全球技術市場的發展。
在我們收到的眾多深思熟慮的利益相關者提交的意見中,一個共同點是標準開發應采取由美國行業主導的、自愿的、基于共識的方法。
這種方法能始終如一地提供最好的技術解決方案,我完全支持這一點。
” 司法部反壟斷司助理司法部長喬納森。坎特(Jonathan Kanter)表示:“反壟斷部門將仔細審查任何違反法律、扼殺競爭的市場參與者的機會主義行為,重點關注對中小型企業或高度集中性市場造成過度影響的濫用行為。
我希望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方法能夠鼓勵人們善意獲得F/RAND許可,為反壟斷執法政策創造一致性,以使競爭在美國經濟的這一重要部門蓬勃發展。
” 坎特指出,司法部將在行使執法職責時逐案審查標準必要專利持有者或實施者的行為,以確定任何一方是否存在導致以反競爭方式利用市場力量的做法或使用了其他損害競爭的濫用程序。
此外,根據拜登總統的行政命令,三大機構計劃在競爭、標準制定和知識產權的重疊問題上繼續酌情合作。
標準制定組織(SDO)以及基于F/RAND條款的標準必要專利的廣泛有效許可有助于促進技術創新,進一步促進消費者的選擇,并增強行業競爭力。
SDO可能會要求參與標準制定過程的各方自愿承諾按照F/RAND條款提供對標準必不可少的專利。
具體的F/RAND承諾是因SDO而異的合同義務。
美國法律和法規約束這些合同義務的解釋,并以其他方式管理參與SDO的各方的行為。
美國商標告別紙質證書時代,6月7日起將發放電子商標注冊證書
USPTO官方發布通知:2022年6月7日開始發放電子商標注冊證書。
據公告顯示,商標注冊證書不再通過將注冊證書打印在紙上并將證書郵寄到備案通信地址的方式頒發。
取而代之的是,USPTO將根據署長的電子簽名和用于驗證注冊的數字印章以電子方式簽發注冊。
電子登記證書一經簽發,即為正式登記證書。
雖然 USPTO 將不再發送紙質注冊證書,但商標所有者可以選擇訂購演示文稿副本,并收取費用25美元。
他們還可以繼續訂購其商標注冊的核證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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