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發明專利費用,歐洲專利局2023年收到中國專利申請數創新高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4-02-21 16:32:0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律師 給大家分享: 歐亞專利組織修改歐亞發明專利相關費用,歐洲專利局2023年收到中國專利申請數創新高 。
歐亞專利組織修改歐亞發明專利相關費用
自2024年1月1日起,歐亞專利組織對與歐亞專利申請和歐亞發明專利有關的具有法律意義的行為和其他行為的費用金額作出調整。
歐亞專利組織調整后的費用如下:
1、歐亞專利申請費 根據《歐亞專利公約》(“《公約》”)第15條第2款的規定,提交歐亞專利申請需繳納以下費用:
(1)提交歐亞專利申請的統一程序費用為5萬盧布; (2)根據《歐亞專利公約專利實施細則》(“《專利實施細則》”)第24條第7款的規定,超過第5項權利要求后的每項權利要求的費用為5500盧布;超過第20項權利要求后的每項費用為6000盧布;超過第50項權利要求后的每項費用為7000盧布; (3)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211條第6款和第71條第3款的規定,逾期提交歐亞專利申請俄文譯文的附加費用為5000盧布; (4)在《專利實施細則》第211條第7款、第34條第5款和第71條第3款規定的期限內逾期提交統一程序費繳納確認文件的額外費用,以及在《專利實施細則》第24條第7款規定的期限內超過第5項權利要求的每項附加費用——固定為(1)和(2)中所列費用數額的50%。
2、歐亞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根據《公約》第15條第6款,對歐亞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的費用如下:
(1)就一項發明而言,費用為5萬盧布; (2)就一組發明而言,費用為5萬盧布,此外,第二項獨立權利要求的費用為3萬盧布,其后每項獨立權利要求的費用為1.5萬盧布。
3、歐亞專利授予費 根據《公約》第15條第10款授予歐亞專利并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51條第1款予以公布,需繳納的費用為3萬盧布。
《專利實施細則》第47條第3款第5項規定,逾期繳納歐亞專利授權費需繳納5000盧布的附加費用。
4、補充、澄清、更正和修改專利的相關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49條第2款的規定,在完成對歐亞專利申請的形式審查之前提交包含修改和更正請求的補充文件時,需為每項修改和更正請求繳納5000盧布的額外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49條第2款的規定,在歐亞專利申請的形式審查結束之日后提交補充文件以及修改和更正請求時,需為每項修改和更正請求繳納1.3萬盧布的額外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57條第1款和第2款第2項對歐亞專利進行修改和更正時,每次修改和更正需繳納的費用為5000盧布。
如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53條第9款的規定在對歐亞專利授權異議進行審查后作出了修改,或根據專利所有人依該細則第55條第5款的規定提出的對歐亞專利進行限制的要求作出了修改,那么公布新的歐亞專利說明書,需繳納8500盧布的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49條第3款的規定,在歐亞申請的正式審查完成之日提交列入缺失的其他獨立權利要求時,每增加一項要求,需繳納3萬盧布的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49條第2款,自歐亞專利局收到歐亞專利申請之日后,如就歐亞專利授權請求中所含信息的變更提出請求,以及對申請人、專利權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代表提出變更請求,除《收費條例》第6條第1款至第6條第5款和第11款規定的情況外,需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30條第5款的規定繳納1000盧布的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58條第1款第1項,如申請變更歐亞專利登記簿中有關專利所有人姓名或名稱、居住地或所在地的信息,需繳納2500盧布的費用。
5、對歐亞專利局決定提起上訴的相關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48條第3款對歐亞專利局的決定提出上訴時,需繳納3萬盧布的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53條第5款對歐亞專利的授權提出異議時,以及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16條第7款發出歐亞專利期限延長撤銷通知書時,需繳納6萬盧布的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16條第8款和第53條第8款對歐亞專利局的決定提出上訴時,需繳納8萬盧布的費用。
6、延長錯過期限和恢復權利的相關費用 關于歐亞專利局規定的程序執行期限的延期,應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37條第2款的規定繳納以下費用:
(1)在規定的提交所需補充文件的期限屆滿后12個月內——延期的前2個月每月為1500盧布,其后每月的費用比上一月增加1500盧布; (2)如超過規定的期限12個月后,則從第13個月開始,每月的費用比上一月增加2000盧布。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37條第3款,在提出繼續申請的請求時,需繳納2.5萬盧布的費用。
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39條第2款的規定,在提出恢復歐亞專利權的請求時,應按照《專利實施細則》第39條第1款的規定繳納5萬盧布的費用。
7、歐亞專利申請權或歐亞專利權轉讓的相關費用 根據繼承權繼承程序或法律實體重組結果提出歐亞專利申請權轉讓登記請求時,應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13條第5款繳納5000盧布的費用,或者,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7條第1款的規定,在獲得權利時繳納5000盧布的費用。
在通過轉讓歐亞申請權利的方式提交登記轉讓請求時,應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13條第5款繳納2萬盧布的費用。
根據繼承權繼承程序或法人實體重組結果提出歐亞專利權轉讓登記請求時,應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13條第5款繳納1萬盧布的費用,或者,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7條第(2)款的規定,在獲得權利時繳納1萬盧布的費用。
在通過轉讓歐亞專利權的方式提交登記轉讓請求時,應根據《專利實施細則》第13條第5款繳納4萬盧布的費用。
其他費用將保持不變。
值得注意的是,用戶可以用盧布、美元、歐元、人民幣和德拉姆向歐亞專利局繳納費用。
歐洲專利局2023年收到中國專利申請數創新高
歐洲專利局3月28日發布的2023年專利指數報告顯示,2023年收到來自中國的19041項專利申請,達到歷史新高,同比增長15.1%,在20個主要專利申請國家和地區中增幅最大。
報告顯示,歐洲專利局2023年共收到來自全球的193460項專利申請,同比增長2.5%。
申請數量排名前五的國家依次是美國、德國、日本、中國和法國。
2023年專利申請數量增長主要來自于中國、美國和韓國的推動,三國專利申請分別同比增長15.1%、2.9%和10.0%。
從企業排名來看,2023年向歐洲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的所有企業中,華為繼續排名第一,共申請4505項專利,同比增長超過27%。
韓國LG、美國高通、韓國三星分列二至四位,OPPO、中興、騰訊、京東方、vivo、百度、小米、寧德時代也位列這一排行榜前50名之內。
從技術領域來看,2023年歐洲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最多的領域是數字通信,共16705項,同比增長11.2%。
醫療技術和計算機技術分別以15683項和15193項位列第二和第三位。
歐洲專利局新聞發言人路易斯·貝倫格爾·希門尼斯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書面采訪時說,過去五年,來自中國的專利申請數量增長了一倍多。
如今來自中國的專利申請量已占歐洲專利局總申請量的近10%。
中國不僅在數字通信、計算機技術以及人工智能方面實力雄厚,而且在生物技術和醫療技術等領域也越來越活躍。
希門尼斯還表示,中國近年來非常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將其作為經濟增長的一個關鍵因素,中國向歐洲專利局提交的專利申請數量屢創新高,對世界知識產權保護同樣意義重大。
歐洲專利局總部設在德國慕尼黑,并在歐洲多個城市設有辦事處。
通過歐洲專利局的專利授予程序,發明人可在歐洲專利局成員國市場獲得專利保護。
歐洲專利局與國際許可管理協會聯合舉辦年度高增長技術商業會議
歐洲專利局(EPO)和國際許可管理協會(LESI)于近期聯合主辦了年度高增長技術商業會議。
這場在線活動聚集了來自5個大洲的專家演講者,吸引了來自近80個國家的740多人參加,其中包括最高管理層的管理人員(首席執行官、首席技術官、創始人)、知識產權專業人士和中小企業利益相關者等商業決策者,參會人數創下了新的記錄。
今年的會議為與會者提供了一個獨特的機會,使他們能夠進一步了解關于數字業務的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區域化和全球增長、風險管理和自由使用權,或債務融資的知識產權評估。
與會者能夠與專家進行會談,就這些問題如何影響他們的業務尋求建議。
根據歐洲知識產權服務臺(European IP Helpdesk)的斯蒂芬妮·韋伯(Stephanie Weber)的說法:“會議為各種不同知識產權和業務相關挑戰的潛在解決方案提供了360度視角,這確保了每位參與者都能為他們的組織帶回一些可參考的東西。
” 這次活動涵蓋了廣泛的專利商業化相關主題,如商業模式顛覆、開放式創新、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全球增長、知識產權評估、債務融資、風險管理和自由使用權等。
由于統一專利將于2023年推出,相關主題也引起了與會者的興趣。
EPO首席經濟學家揚·梅尼埃(Yann Ménière)指出:“知識產權是小企業將新技術推向市場的關鍵,統一專利將助力小企業在歐洲擴大商業化規模。
” 由于有50多位知識產權專業人員無償地提供了支持,與會者還從參加專門的知識產權業務診所,即一對一的知識產權業務指導課程的機會中獲益。
該活動在會議前、會議期間和會議后安排了100多場此類會議,以為解決典型的瓶頸問題提供建議并指出可能的解決方案。
會議講座的錄音和要點將會很快發布。
濃縮的摘要視頻和后續出版物可在EPO官網的SME欄目(epo。org/sme)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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