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多少錢?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10-09 17:11:46 瀏覽: 次
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多少錢?
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官費為500元。
如果授權,每年需繳納年費。
如果委托專利代理機構,還需支付一定的代理費。
專利辦理登記費是多少
專利辦理登記費是多少
1、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五條規定: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繳納專利登記費和公告印刷費(發明專利250元、實用新型專利200元、外觀設計專利200元)、印化稅(5元)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
專利查詢發明專利申請人應當一并繳納各個年度的申請維持費(300元/年),授予專利權的當年不包括在內。
期滿未繳納費用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
以后的年費應當在前一年度期滿前1個月內預繳。
2、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九十四條規定: 發明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滿2年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自第三年度起應當繳納申請維持費,各年的維持費。
3、為方便申請人減輕其負擔,發明專利申請人應當繳納的各年度的申請維持費在辦理登記手續時一并繳納,如果申請人的發明專利申請沒有獲得專利權,則無需繳納維持費。
4、專利年度從申請日起算,與優先權日、授權日,與自然年度也沒有必然聯系。
例如,一件專利申請的申請日是1999年6月1日,該專利申請的第一年度是1999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第二年度是2000年6月2日至2001年6月1日,以此類推。
5、各年度年費按收費表中規定的數額繳納。
例如一件專利申請的申請日是1997年6月3日,如果該專利申請于2001年8月1日被授予專利權(授予專利權公告之日),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已繳納了第五年度年費,那么該專利權人應當在2002年5月3日至6月3日之間按第六年度年費標準繳納第六年度年費。
6、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以后的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專利權人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滯納金;滯納金的金額按照每超過規定的繳費時間1個月,加收當年全額年費的5%計算;補繳時間在超過規定期限但不足一個月時,不繳納滯納金。
在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期一個月的,按表中計算方法算出的相應數額的滯納金。
期滿未繳納的,專利權自應當繳納年費期滿之日起終止。
辦理授予專利權的登記手續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和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國知局發出授予專利權的通知后,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
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國知局應當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并予以公告。
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發明專利申請人自申請日起滿2年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自第三年度起應當繳納申請維持費。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
發明專利申請人應當一并繳納各個年度的申請維持費,授予專利權的當年不包括在內。
期滿未繳納費用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
以后的年費應當在前一年度期滿前1個月內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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