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文件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10-17 00:01:17 瀏覽: 次
發明專利文件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發明專利文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
專利請求書:這封請求書包括發明的名稱、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該發明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等詳細信息。
說明書:這是對發明的詳細描述,包括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需要讓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該發明。
權利要求書:這是描述發明的技術特征,并清楚、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內容。
說明書附圖:如果發明有附圖,那么需要在申請文件中包括這些附圖。
說明書摘要:這是對說明書內容的簡要概括,它應該清楚地反映了本發明的主要技術問題和解決方案。
什么是形式審查,專利申請中形式審查會起到哪些作用?
形式審查又稱專利初步審查,指專利局對專利申請的手續、文件格式等事項進行的一種審查活動。
我國專利法規定,專利局在收到專利申請后就應對申請進行形式審查。
(一)審查內容
1。依《專利法》之規定,發明專利形式審查的內容有:
(1) 申請人的申請文件是否完備,提寫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的規定; (2) 申請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種證明文件是否齊全、申請人是外國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代理; (3)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是否屬于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及屬于不授予專利權的對象; (4) 申請人是否繳納了申請費等。
2。依《專利法》之規定,專利行政機關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形式審查的主要內容有:
(1) 申請文件的撰寫是否符合要求; (2) 對文件的修改是否超越了法定限制; (3) 申請人的資格是否合法,外國申請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代理機構辦知識產權法理專利申請; (4) 實用新型或外觀設汁是否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是否屬于不給予專利保護的發明創 (5) 申請是否符合單一性要求; (6) 有無重復授權的可能; (7) 是否為兩個相同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的后申請人等; 由以上可見,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初步審查既有格式審查,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實質性審查。
(二)審查結果 專利局在初步審查中,對于申請文件中不符合《專利法》要求的,應當給予申請人補正機會,通知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補正。
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補正的,其申請視為撤回。
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專利局應當予以駁回。
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
《專利法》第40條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做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并予以登記和公告。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該規定表明,我國對于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 利僅進行初步審查。
因此,專利局應依照《專利法》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初步審查的要求進行嚴格審查,對符合授權條件的申請及時授予專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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