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制度講解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11-11 11:05:06 瀏覽: 次
有不少專利申請人咨詢樂知網律師這一問題,關于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制度 的詳細內容,由于咨詢的人較多,有一定的普遍性,樂知網已寫成參考文章。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制度講解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制度主要包括:
形式審查:主要審查申請文件是否齊備、說明書是否清楚完整、圖片或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等。
實質審查:主要審查申請案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實質審查制是發明專利申請審查的核心制度,其審查內容包括主題是否符合專利法要求、說明書是否清楚完整、權利要求書是否合理等。
在實質審查中,如果審查員認為申請案不符合專利法的要求,會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要求申請人進行答復或修改。如果申請人答復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審查員可能會發出第二次或第三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直到符合要求或者申請被駁回。
專利申請集中審查管理辦法
專利申請集中審查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落實《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 要求,支持培育核心專利,加快產業專利布局,推進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服務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集中審查是指為了加強對專利申請組合整體技術的理解,提高審查意見通知書的有效性,提升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申請人或省級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等提出的請求,圍繞同一項關鍵技術的專利申請組合集中進行審查的專利審查模式。
第三條 請求進行集中審查的專利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實質審查請求已生效且未開始審查的發明專利申請。
對于同一申請人同日對同樣的發明創造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又申請發明專利的,該發明專利申請暫不納入集中審查范圍。
(二)涉及國家重點優勢產業,或對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
(三)同一批次內申請數量不低于50件,且實質審查請求生效時間跨度不超過一年。
(四)未享受過優先審查等其他審查政策。
第四條 提出集中審查的請求人需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業務管理部(下稱“審查業務管理部”)提交集中審查請求材料,材料中應詳細說明請求集中審查的具體理由,專利申請清單以及每一件專利申請與專利申請組合的對應關系,全部專利申請人的簽字或蓋章以及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專利申請清單同時還應當提交一份電子件。
第五條 專利申請集中審查工作由審查業務管理部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審查部門單位(下稱“審查部門單位”)共同組織開展。
第六條 審查業務管理部負責集中審查工作的統籌與協調,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對集中審查請求進行受理、審核。
(二)綜合考慮申請人需求、案源審序和所屬技術領域的審查能力等因素,集中審查的啟動時間一般在實審生效已滿3個月后,并在案源系統中對集中審查案件進行標記。
(三)組織相關審查部門單位實施集中審查。
(四)其他需要統籌與協調的工作。
第七條 審查部門單位負責案件的集中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成立集中審查工作管理小組,組織協調本部門單位的集中審查工作。
(二)組織審查質量高、經驗豐富、責任心強的優秀審查員承擔集中審查工作。
(三)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技術說明會、會晤、調研、巡回審查等。
(四)其他與集中審查有關工作。
第八條 經審批同意進行集中審查的,專利申請人應當積極配合集中審查實施,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更多關于 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查制度 的內容,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申請專利 發明專利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