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文本格式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12-01 10:06:04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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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文本格式是什么?
發明專利的文本格式包括以下部分:
標題:簡明扼要地描述發明主題,一般不超過25個字。
摘要:簡要說明發明的主要技術特征、解決的技術問題以及采用的技術方案等,一般不超過300個字。
說明書:詳細描述發明創造的技術內容,包括技術領域、背景技術、發明內容、附圖說明和具體實施方式等。
權利要求書:說明發明的技術特征,清楚并簡要地表述請求保護的范圍。
附圖:提供發明的示意圖或結構圖等。
書寫發明專利文本要注意以下幾點:
文字表述要規范清晰,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語言或術語。
權利要求要清楚明確,以保護發明的必要技術特征。
說明書要詳細完整,包括所有必要的技術細節和實施方案。
附圖要清晰明了,能夠準確表達發明的結構和原理。
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標準
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標準
1 總則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18條第4款的規定,包含一個或多個核苷酸或者氨基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說明書中應當包括符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規定的序列表,并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規定提交含有該序列表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副本。
為了使提交的紙件形式的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及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含有該序列表的電子文件規范化,以利于申請人提交;也為了使序列表電子文件可以快捷地輸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的計算機數據庫,并與其它的序列檢索數據庫交換數據,以利于公眾檢索;同時也利于專利局審查員加快審查,更好地為申請人服務;特制定本標準。
2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所有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提交的包含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發明專利申請,具體地說,適用于該申請提交的紙件形式的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以及含有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序列表電子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在本標準中,采用下面術語和定義:
(1)序列表:是指以紙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說明書的一部分,它公開了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的詳細內容和其它有用信息。
序列表中的序列是不少于10個核苷酸的非支鏈核苷酸序列,或者是不少于4個氨基酸的非支鏈氨基酸序列。
所述的序列不包括支鏈序列;不包括具有少于4個特別定義的核苷酸或氨基酸的序列;也不包括含有列于附錄1之表1-4以外的核苷酸或氨基酸的序列。
(2)序列表電子文件:是指包含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的計算機可讀形式的純文本文件。
(3)核苷酸:只包括附錄1之表1中列出的符號所表示的核苷酸。
附錄1之表2中列出的符號用于表述核苷酸的修飾形式,例如甲基化堿基。
對于核苷酸的修飾形式,不得在核苷酸序列中直接使用表2中的符號表示,其具體的表述方式見本標準4.4。7節(1)和4.4。5節的內容。
(4)氨基酸:只包括列于附錄1之表3中的存在于天然蛋白質中的L-氨基酸,不包括D-氨基酸。
附錄1之表4中列出的符號用于表述氨基酸的修飾形式,例如羥基化或糖基化形式。
對于氨基酸的修飾形式,不得在氨基酸序列中直接使用表4中的符號表示,其具體的表述方式見本標準4.4。7節(2)和4.4。5節的內容。
(5)序列標識符:對應于序列表中每個序列的序列標識號的唯一的正整數。
(6)數字標識符:由尖括號括起來的代表特定內容數據項的三位數字。
4 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中的數字標識符、內容及其格式:
在核苷酸和/或氨基酸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中,應當有本標準中指出的數字標識符,在數字標識符之后(即在其之右,必要時還包括在其下面的若干行)是相應的具體內容,它們應當符合本標準規定的格式。
附錄2給出了一個說明數字標識符、其后內容及格式的序列表樣例。
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中包括的數字標識符及相應內容和格式具體如下:
4.1、序列表和序列表電子文件中的著錄項目:
下面4.1。1-4.1。7節中的內容應當與專利申請請求書中的相應內容一致。
4.1。1、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其數字標識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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