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婷婷综合激情,91亚洲精品久久久蜜桃网站,国产欧美日韩精品专区,欧美××××黑人××性爽

182-1095-8705
最新公告:NOTICE
8月1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停征和調整部分專利收費,詳情參閱資訊中心公告

資訊中心

當前位置:專利申請 > 資訊中心 >

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及其法律規制,專利技術股份比例標準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8-04 23:14:57 瀏覽: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及其法律規制,專利技術股份比例標準

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及其法律規制



我國近些年的司法實踐中頻頻出現專利惡意訴訟,這是一個日益凸顯的新問題,至今法學界以及知識產權實務界對此認識尚存較大差異與理論分歧,縱觀我國有關立法也沒有有關回應。

因此,專利惡意訴訟問題是繼續學術理論與實務界探究的,關于我國有關專利惡意訴訟的法律規制的構建需要結合我國立法實際同時借鑒他國立法經驗,從民事訴訟法、民法、知識產權法尤其專利法以及反壟斷法的維度出發構建多向度、多層級的法律體系。

法律賦人以權利,其本旨非僅在保護個人,亦兼在維持社會公益。

就專利訴訟而言,它既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專利權人保護自身合法利益的一項重要權利,同時也是國家解決專利糾紛,維持社會秩序的有效工具。

如果專利權人在缺乏客觀基礎理由的前提之下,將專利訴訟作為謀求不法利益的工具加以利用即惡意訴訟,就會與法律賦予訴訟權利的本旨相違背,是一種權利濫用行為。

專利惡意訴訟不僅會給對方當事人帶來直接或間接的財產損失,同時還損害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浪費了有限的司法資源,因此受到各國立法的嚴格規制。

一、專利惡意訴訟的概念厘清 從性質來說,惡意訴訟的實質是一種對訴權的濫用。

目前我國學界對于惡意訴訟概念的理解,主要存在以下兩個方面的分歧:有學者認為,惡意訴訟就是虛假訴訟,是指訴訟雙方當事人為獲取非法利益,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虛構事實和證據,騙取法院判決、裁判或調解的行為。

惡意訴訟僅指一方當事人出于獲得不正當利益的目的,在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的情況下提起訴訟,并造成訴訟相對人損失的行為。

所謂惡意訴訟應當是指一方當事人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或雙方當事人共謀虛構法律關系和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意圖通過法院訴訟、調解等方式獲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

專利惡意訴訟作為惡意訴訟的下位概念,廣義來說,應當包括上述惡意訴訟的兩種情形。

表現為:其一,專利權人與“專利侵權人”之間,共謀串通,虛構法律關系和事實,騙取法院判決或調解的專利惡意訴訟;其二,專利權人以保護專利權為名,在缺乏客觀合理的事實和理由的情況下,提起的行獲得不正當利益之實的專利惡意訴訟。

為了后面論述的方便,本文將專利惡意訴訟的概念限定為狹義范圍,即特指專利權人以獲取不法利益為目的或動機,在缺少正當理由和根據的情形下提起民事訴訟,并造成訴訟相對人利益損失的行為。

二、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標準 在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方面,亦可參照民事侵權責任的構成條件進行分析。

目前對于民事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我國學界普遍贊同的是“四要件”說,即可歸責性之意思狀態、違法性之行為、損害之發生、行為與損害之因果關系四個方面。

對于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本文認為,應在堅持侵權責任構成“四要件”的分析框架基礎上,結合專利惡意訴訟的特點,對“四要件”作出適應性的解釋。

專利惡意訴訟的違法性并非在于提起訴訟本身,因為提起訴訟是當事人享有的基本權利,其違法性主要體現在訴訟的提起在客觀上不存在任何可成立的基礎,也即沒有任何一個理性的訴訟當事人會認為該訴訟有成功的機會。

在認定有無客觀基礎理由上,需要審查專利權人在提起專利訴訟前有無對涉嫌侵權者的產品進行專利侵權的分析,如果專利權人僅僅是因為懷疑被告侵權就貿然起訴,就可以構成無客觀基礎理由。

此外,專利權人提起專利侵權訴訟的專利權是否為合法有效(須同時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實質要件),也是判定有無客觀基礎理由的關鍵因素。

三、專利惡意訴訟規制的立法比較 對于濫訴(惡意訴訟)規制可以說與訴訟的產生是同步的。

應對惡意訴訟的規制最早可以追溯至羅馬法,羅馬法主要是在程序法的框架內對濫訴行為進行規制。

羅馬法這一通過程序法訴權理論對濫訴進行規制的方式,雖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如果用以規制今天的專利惡意訴訟,從效果效驗來看,無疑不能適應專利惡意訴訟的復雜性,因為專利惡意訴訟對于市場的破壞是不能用簡單的具體數額罰款來進行衡量的,規制手段的單一性可能會造成專利權人的選擇性違法。

在美國,根據《美國侵權法重述》,惡意訴訟明確被視為一種侵權行為。

對于惡意訴訟這一侵權行為的規制,在美國存有程序法、專利法以及反壟斷法“三位一體”的防控機制。

美國立法對于惡意訴訟的“三位一體”的規制模式,可以說很好地與專利惡意訴訟可能帶來的司法資源、相對人合法利益以及市場競爭秩序三個方面危害的防控相契合,特別是專利法與反壟斷法的相互銜接和配合,通過對不同類型或層級的專利惡意訴訟進行規制,直接加大了專利權人的違法成本,從而可以有效減少專利惡意訴訟的數量。

日本對于惡意訴訟的規制具有與其他國家相區別的特點。

根據日本最高院的判例,即便是通過詐騙取得的判決也具有既判力,因此對于惡意訴訟,被害人可以不通過再審程序,而以直接提起損害賠償之訴的方式進行救濟。

從日本規制專利惡意訴訟的立法來看,程序法對于專利權人準備提起惡意訴訟的發警告函等行為能夠起到一定的規制作用,但是對于進入訴訟程序的惡意訴訟規制立法仍處于空白。

此外,日本《專利法》中關于惡意訴訟的規制也是從專利權人正當行使權利的角度進行正面的闡發,而對于專利權人惡意訴訟行為可能遭致的懲罰,立法并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對于專利惡意訴訟的規制作用也是有限的。

四、我國規制專利惡意訴訟的法律構建 通過各國對于專利惡意訴訟的法律規制經驗來看,基于專利惡意訴訟問題的復雜性,需要構筑多向度、多層次的立法防控機制,方能達到有效規制的目的。

具而言之,本文認為,基于目前我國現有的制度資源和框架,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構筑我國的專利惡意訴訟的法律規制體系: 第一,程序法方面,專利惡意訴訟從本質來說是一種對于訴權的濫用行為,因此各國通常首先在程序法框架內對其進行規制。

首先,建立惡意訴訟的阻卻程序。

阻卻程序可以體現在庭審前和庭審進行中。

庭審前,我國可以建立類似于美國程序法的證據開示程序,對當事人提起的訴訟進行初步核查,對于明顯缺乏依據的起訴,法官應予以駁回。

庭審中,雖然撤訴權是公民一項基本的訴訟權利,但是如果被認定為惡意訴訟,法官應不允許原告撤訴,并可依據相關法律對其進行處罰。

其次,加大對于惡意訴訟的懲戒力度。

一旦被認定為是惡意訴訟,可以對惡意訴訟行為人進行一定程度的懲罰,包括罰款、拘留等,情節嚴重的,還應讓其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民法方面,惡意訴訟是公民過錯地行使民事權利,造成他人合法利益的損害,構成民法意義上侵權之債,因此,對于惡意訴訟的認定以及規制還須回歸民法之中找尋制度依據。

鑒于目前各國都將民法作為規制惡意訴訟的制度資源,并且在我國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起草的兩個《中國民法典草案建議稿》中對惡意訴訟都有涉及,因此,建議將惡意訴訟作為侵權行為類型之一納入到我國未來的民法典侵權行為篇中,并將惡意訴訟界定為:所謂惡意訴訟,是指一方當事人缺乏事實和法律根據或雙方當事人共謀虛構法律關系和事實,向法院提起訴訟,并通過法院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

第三,專利法方面,專利惡意訴訟從權利的行使角度來說是對專利權的濫用,因此專利法往往也是規制專利惡意訴訟重要的制度資源。

本文建議參照羅馬法“反判”制度的經驗,在我國專利法中建立惡意訴訟的反賠機制。

具體建議為:首先,在我國專利法中建立專利權濫用原則,明確規定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及其獨占被許可人不得濫用權利,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或公共利益。

其次,在專利法中對專利權濫用原則作出具體的解釋,具體內容可為“專利申請權人、專利權人及其獨占被許可人,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惡意支配市場,阻礙科技創新,妨害競爭秩序情形之一的,構成權利濫用”,然后將“就已經明知不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專利,提起專利侵權指控直至訴訟”作為權利濫用的類型之一納入其中,并且規定有前款權利濫用行為,損害公共利益的,可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責令停止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受損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而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受損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明確惡意專利權人的賠償范圍應包括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交通費、誤工費等,以擴大專利惡意訴訟提起人的賠償范圍。



專利技術股份比例標準



一、 比例最高可達到70%。

我國原有的《公司法》規定無形資產的出資金額不能超過注冊資本的20%,但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對無形資產的比例可提高到35%。

所以過去以無形資產出資的不可能成為公司的大股東,至少不會成為絕對的控股股東,因此在公司治理中只能處于附屬地位。

但新《公司法》規定“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30%”,也就是說知識產權的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到70%,可成為絕對的控股股東。

二、 1、在實踐中以專利技術入股的形式,包括用專利權入股的、以專利實施權入股的,還有把專利申請權也視為專利技術作價入股。

根據新《公司法》第27條的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

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 2、注意以專利權入股需完成以下出資手續方可認定出資無瑕疵,首先須對專利的價值進行評估,然后專利權人依據設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專利局辦理專利權轉移于被投資的公司的登記和公告手續,工商登記機關憑專利權轉移的手續確定以專利技術入股的股東的完成股東投資義務的履行。

三、 技術轉讓方在技術研發過程中常常要采購一些價值不菲的研究設備,這些設備的價款中包括了增值稅的稅款。

如果技術轉讓方是專門從事技術研發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在“營改增”之前,他們作為營業稅的納稅人,其購買設備所支付的增值稅稅款是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的;而在“營改增”試點之后,他們作為免征增值稅的增值稅納稅人,其購買設備所支付的增值稅稅款也不能作為進項稅抵扣。

因此,對于專門從事研發與技術轉讓的公司或事業單位,如果在研發過程中需要購買大量的研發用設備,其承擔的增值稅稅負必然較大。

與營業稅及“營改增”后的增值稅免稅政策不同,對于技術轉讓收入的所得稅優惠并不都是全部減免。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規定,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一個納稅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專利無效中止訴訟的條件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

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后,恢復訴訟。

專利權經國知局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該專利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話細則的規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公告的專利無效。

專利權的無效宣告由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并由國知局登記并公告。

申請人向國務院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專利權的無效宣告,應遞交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據一式二份,申請書應具體說明無效宣告的理由并指明每項理由所依據的證據。

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有下列情況之一: (1)發明或實用新型不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外觀設計與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相同和相近似,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的; (2)未按照規定充分公開技術方案或撰寫說明書及權利要求書的; (3)修改超過原申請文件的表示范圍的; (4)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的定義的; (5)違反國家法律和公共利益或妨害社會公德,或者屬于專利法規定的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的; (6)屬于重復授權的情況的。

1、是否中止訴訟,因專利權種類及法律穩定性穩定程度不同而有所差異 根據上述《若干規定》第十一條,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件或者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審查維持專利權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中止訴訟。

之所以這樣規定,根本原因在于專利權的法律穩定性。

發明專利經過了國知局的實質審查,其專利權具有足夠的法律穩定性,人民法院無需等待專利復審委再次進行審查;同樣,經過專利復審委維持專利權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其法律穩定性也是足夠的。

對于侵犯穩定性高的專利權的案件不中止訴訟,既能夠及時有效的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利益,防止侵權人利用中止訴訟制度拖延訴訟而繼續實施侵權行為,也不會損害社會公眾的利益。

當然,留意該條“可以”不中止訴訟的表述,可以理解為特殊情形的兜底規定,但是,原則上對以上情形法院是不中止訴訟的。

2、對未經專利復審委審查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一般應中止訴訟,但規定了可以不中止訴訟的幾種情形: 根據該司法解釋第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的侵犯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糾紛案件,被告在答辯期間內請求宣告該項專利權無效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訴訟。



專利惡意訴訟的認定及其法律規制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專利技術股份比例標準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
主站蜘蛛池模板: 乌苏市| 区。| 东城区| 翁牛特旗| 巫溪县| 江北区| 平湖市| 错那县| 太仆寺旗| 祁东县| 靖宇县| 时尚| 松滋市| 太保市| 朝阳县| 郸城县| 龙陵县| 固始县| 余姚市| 中山市| 临清市| 通州市| 石家庄市| 锡林郭勒盟| 崇文区| 荣昌县| 铜陵市| 博白县| 阜宁县| 苏尼特右旗| 丰县| 万载县| 天水市| 滨州市| 乌鲁木齐市| 荆州市| 晋州市| 巨野县| 阳曲县| 凌源市| 蓬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