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分哪幾個權,知識產權分哪幾類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9 12:33:20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知識產權分哪幾個權,知識產權分哪幾類
知識產權分哪幾個權
一、 1、專利 (1)發明專利:審查嚴格、含金量高,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和用具等)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 (2)實用新型專利: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低成本、研制周期短。
(3)外觀專利:即視覺的新事物,是企業的無形資產 2、軟件著作權 計算機軟件著作權是指軟件的開發者或者其他權利人依據有關著作權法律的規定,對于軟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
分為軟件著作權個人登記和企業登記,如果企業要申報雙軟認證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保證著作權是企業登記的狀態。
3、作品著作權(版權) 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人身權)。
版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類型,它是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圖片和電影攝影等方面的作品組成。
4、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是指集成電路中至少有一個是有源元件的兩個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連線路的三維配置,或者為制造集成電路而準備的上述三維配置。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實質上是一種圖形設計,但它并非是工業品外觀設計,不能適用專利法保護。
從專利的的取得程序,專利申請審批的時間過長,成本較高,不利于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5、商標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
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將會獲得跨類別的商標專用權法律保護。
1、人身權利 按照內容組成,知識產權由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兩部分構成,也稱之為精神權利和經濟權利。
所謂人身權利,是指權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離,是人身關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權利,或對其作品的發表權、修改權等,即為精神權利。
2、財產權利 所謂財產權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認以后,權利人可利用這些智力成果取得報酬或者得到獎勵的權利,這種權利也稱之為經濟權利。
它是指智力創造性勞動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勞動者對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種權利。
知識產權的基本特征分為:專有性(獨占性),地域性,時間性 1、知識產權的地域性,即除簽有國際公約或雙力、多邊協定外,依一國法律取得的權利只能在該國境內有效,受該國法律保護。
2、知識產權的專有性(獨占性),即只有權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經權利人許可不得行使其權利。
3、知識產權的時間性,各國法律對知識產權分別規定了一定期限,期滿后則權利自動終止。
知識產權分哪幾類
一、 有兩類:一類是著作權(也稱為版權、文學產權),另一類是工業產權(也稱為產業產權)。
知識產權是智力勞動產生的成果所有權,它是依照各國法律賦予符合條件的著作者以及發明者或成果擁有者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獨占權利。
《知識產權法》第四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品商標注冊。
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對其提供的服務項目,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服務商標注冊。
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適用于服務商標。
全國知識產權局長會議第五條 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二、 發明專利是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專利權與商標權。
專利權包括以下幾種權利 (一)獨占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占地制造專利產品、可以獨占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占地銷售專利產品。
(二)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三)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并收取一定費用。
(四)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注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五)請求百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度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六)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七)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
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志、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
三、 (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二)假冒他人專利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三)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的;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的。
(四)明知或者應知前款所列行為,獲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業秘密的,以侵犯商業秘密論。
知識產權分類
關于著作權是一種什么樣的權利解答如下:著作權即版權,在一定的時間內多自己的作品享有獨占權利,這些權利包括: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知識產權分哪幾個權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更多關于 知識產權分哪幾類 的資訊,可以咨詢 樂知網。
(樂知網- 領先的一站式知識產權服務平臺,聚焦 專利申請,商標注冊 業務)。
關鍵詞: 專利申請 如何申請專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