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什么情況下終止?,專利權什么時候生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13 15:17:0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什么情況下終止?,專利權什么時候生效
專利權什么情況下終止?
專利權是一種有期限的無形財產權,期限屆滿,權利便依法終止。
同時更多的專利權由于專利權人不愿維持,或者主動放棄而在期限屆滿前可能終止。
專利權終止以后,受該項專利權保護的發明創造便成為全社會的財富。
任何人都可以無償的利用。
專利權終止的情況主要有下列三種。
1。 期限屆滿終止發明專利權自申請日起算維持滿20年,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自申請日長起維持滿10年,依法終止。
專利權期限屆滿依法終止的,專利局應當通知專利權人,并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之后,將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終止 專利局發出繳費通知書,通知專利權人補繳本年度的年費及滯納金后,專利權人在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本年度年費和滯納金的,自滯納期滿之日起兩個月內,最早不早于一個月,專利局作出專利終止通知,通知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未啟動恢復程序或恢復未被批準的,應在終止通知書發出四個月后,在在專利登記簿和專利公報上分別予以登記和公告。
之后,將專利申請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庫。
專利終止日應為上一年度期滿日。
3。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 專利權人自愿將其發明創造貢獻給全社會,可以提出聲明主動放棄專利權。
專利權人主動放棄專利權的,應當使用專利局統一制定的表格,提出書面聲明。
放棄專利權只允許放棄全部專利權,不允許放棄部分專利權。
放棄部分專利權的聲明視為未提出。
專利權人不是真正擁有人,惡意要求放棄專利權后,專利權真正擁有人(必須提供生效法律文書來證明)可以要求撤消該聲明。
放棄一件有兩名以上的專利權人的專利時,應當由全體專利權人的同意,并在聲明或其它文件上簽章。
兩名以上的專利權人中,有一個或者部分專利權人要求放棄專利權的,應當通過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改變專利權人。
專利權什么時候生效
一、 專利權從公告時起生效。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申請專利的,應當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
國知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進行相應的審查,審查通過的,應當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 由于專利有較高的實用價值,所以常常會被侵權。
一般情況下,專利侵權通常有生產性侵權、經營性侵權和間接性侵權三種。
1、生產性侵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生產、制造別人的專利產品;二是使用別人的專利技術直接或間接生產并營利的,都稱為生產性侵權。
方法的使用,只要是為生產經營使用都構成侵權,自行設計制造一臺他人專利產品然后為生產經營目的自用,這一制造行為及使用行為也構成生產性侵權。
外觀設計專利沒有使用性侵權,而只有制造行為的生產性侵權。
2、經營性侵權實際是指銷售侵權產品而構成的侵權行為。
銷售侵權應是明知是侵犯他人專利權而生產制造產品,并銷售。
這種明知應當建立在直接明知而不能以應知道為前提。
例如,接到專利權人的通知或警告應視為直接明知,在《專利公報》上公告或在報紙上發表了聲明,原則上不能作為明知之前提條件。
最好通過公證機關、工商部門、管理專利工作部門的直接通知銷售侵權產品者,這樣的證據較可靠,一般的信函往往不足以證明專利權人已警告過銷售者。
3、間接性侵權是以直接侵權的成立為前提條件的,如果直接侵權不成立,間接性侵權就不可能存在。
而間接性侵權的成立,往往有某種程度上的共同故意或明知,間接性侵權通常有以下三種表現形式: (1)明知自己所生產的某個主要零件是為某個侵犯專利權者而特別制造的,且不具備通用性,這就有可能構成間接性侵權。
(2)提供成套的生產配件由他人組裝成產品,而這些成套的生產配件是成套銷售的,其組裝在一起必然構成侵犯他人的專利的,應當視為間接性侵權,但如果所生產的是通用配件,別人購買以后,還需要加上其他配件才得以組合成產品,除有共同故意外,一般不構成間接性侵權。
(3)轉讓許可性間接侵權,由于將某項技術轉讓給他人生產,甚至將某項專利許可給他人生產或使用。
生產或使用者構成侵犯他人專利權,轉讓技術或許可專利一方亦可能構成間接性侵權。
三、 1、按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計算。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可以根據專利權人的專利產品因侵權所造成銷售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權利人銷售量減少的總數難以確定的,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可以視為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
2、按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可以根據該侵權產品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乘以每件侵權產品的合理利潤所得之積計算。
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權人的營業利潤計算,對于完全以侵權為業的侵權人,可以按照銷售利潤計算。
3、被侵權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專利許可使用費的數額、該專利許可的性質、范圍、時間等因素,參照該專利許可使用費的1至3倍合理確定賠償數額;沒有專利許可使用費可以參照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明顯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專利權的類別、侵權人侵權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幣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確定賠償數額,最多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此外,權利人還可將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計算在賠償數額范圍之內。
專利權何時開始有效
取得專利從什么時候開始 申報專利流程以及時間為:1、國知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依法進行初步審定公告的時間,十八個月;2、收到申請書的三年內,依當事人的申請對專利進行實質審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
第三十四條國知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后,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十八個月,即行公布。
國知局可以根據申請人的請求早日公布其申請。
第三十五條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知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知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知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發明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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