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授予的條件都有哪些,專利權授予類型包括了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5 10:53:07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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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授予的條件都有哪些
一、專利權授予的條件都有哪些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專利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二、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專利法規定,一項發明創造只要具備了取得專利的實質條件,就可以獲得專利權。
但是,為了保護國家、社會和公眾的利益,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我國專利法根據專利保護的特點和我國經濟、技術發展狀況,對一些主題作了不能取得專利權的例外規定。
我國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有以下各項: 1、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是對自然規律和有助于說明自然規律的自然現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學認識。
但是,科學發現僅僅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而不是利用自然規律所作出的發明創造,它不能直接應用于生產實踐,不具備工業上的實用性,因此不授予專利權。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是指人的思維活動,它源于人的思維,經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出抽象的結果或者必須經過人的思維運動作為媒介才能間接地作用于自然產生結果。
它僅僅是指導人們對其表達的信息進行思維、識別、判斷和記憶,而不需要采用技術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則,不具備技術的特點,因此不能授予專利權。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對象,對之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過程。
考慮到醫生天職就是救死扶傷,在診斷和治療疾病的過程中,醫生理應有選擇各種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體或動物體為實施對象,無法在產業上利用,不具備實用性,不屬于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而這類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4、動物和植物品種。
動物和植物品種指的是動物和植物品種本身,不包含生產動物和植物品種的方法。
這里所說的生產方法是指非生物學的方法,不包括生產動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
一種方法是否屬于“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取決于在該方法中人工技術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術的介入對該方法所要達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決定性作用,則這種方法不屬于“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由于可以用于軍事目的,出于國家重大利益的考慮,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
需要指出的是,不僅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獲得專利保護,而且原子核變換方法本身也不能獲得專利保護。
從《專利法》的規定中了解到,我國主要將專利分為了三大類,包括發明創造、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
而在授予專利權的條件上,基本都是要求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不過,從實際情況來看,對申請不同類型的專利具體的要求卻也是不同的。
專利授予基本原則是什么 專利的授予機構是哪個?
專利權授予類型包括了什么
一、專利權授予類型包括什么 我國專利有以下的種類: 專利的種類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規定,在我國專利法中規定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在香港專利法中規定有:標準專利(相當于大陸的發明專利)、短期專利(相當于大陸的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在部分發達國家中分類:發明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
1。發明專利 所謂產品是指工業上能夠制造的各種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狀和結構的固體、液體、氣體之類的物品。
所謂方法是指對原料進行加工,制成各種產品的方法。
發明專利并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于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一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一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主要體現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取得專利的發明又分為產品發明(如機器、儀器設備、用具)和方法發明(制造方法)兩大類。
2。實用新型專利 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同發明一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一個技術方案。
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較窄,它只保護有一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
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因此,關于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方面的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比較適用于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3。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并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于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知局提出過申請,并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告的專利文件中。
”,相對于以前的專利法,最新修改的專利法對外觀設計的要求提高了。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于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
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
例如一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么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授予外觀設計專利的主要條件是新穎性。
二、專利權的保護對象是什么 專利權的保護對象是指依法應授予專利的發明創造。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2條的規定,專利法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
1、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2、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于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3、外觀設計:又稱為工業產品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適用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
要申請授予專利權,就需要具備三性,即新穎性、實用性以及創造性,否則的話是不會被授予專利權。
但即使在授予了專利權之后,法律對不同類型專利的保護對象和保護期限也不太一樣。
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對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最長可以達到二十年。
而對另外兩種專利的最長保護期限,最長只能達到十年。
專利授予有什么要求?
專利權無償轉讓怎么寫合同?
一、專利權無償轉讓怎么寫合同? 轉讓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__ 受讓方: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范圍: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范圍:_________。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
(2)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地域范圍和期限范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地域范圍和期限范圍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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