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專利行政復議機關執法,哪些科學技術不授予專利權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23:05:41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哪些是專利行政復議機關執法,哪些科學技術不授予專利權
哪些是專利行政復議機關執法
我們談論的大多數專利都是經過多年的艱苦研究才形成的。
然而,現實中,很多人在專利注冊幾天后就被撤銷了。
這個簡單的撤銷決定會使人們的努力付諸東流。
公民對撤銷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下列專利行政復議機關申請復議。
現在就讓我們來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知識。
什么是專利執法的行政復議機關。
按照專利行政復議申請人的兩種類型,專利行政復議機構也有兩種類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四條規定,對國務院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屬于國務院直屬機構,在性質上相當于國務院部門。
因此,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應當重新考慮。
當然,雖然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機關與作出復議決定的機關相同,但內部處理部門可以不同。
根據《行政復議程序》第三條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法制辦(以下簡稱法制辦)負責行政復議的具體工作。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第二類組織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因此,既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專利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專利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專利行政復議的范圍根據《復議程序》第五條的規定,專利行政復議的范圍包括:1。
專利申請人不接受申請的。
專利申請人對申請日的確定有異議的。
專利申請人不接受優先權要求。
專利申請人對其專利申請作為秘密專利申請或者不作為秘密專利申請處理不服的。
專利申請人對撤回專利申請不服的。
對視為放棄專利權的權利不服的。
專利權人對專利權的終止不服的。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逾期喪失權利,請求恢復權利,但不恢復權利的:9。
專利權人對授予再許可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服的。
強制許可請求人對終止再許可的強制許可的決定不滿意;11。
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終止其國際專利申請不服的。
國際申請的申請人對國家知識產權局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一十五條作出的復審決定不服的。
專利代理機構對撤銷其制度處罰不服的。
15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國家知識產權局采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最后一項是“掩蓋條款”。
沒有解釋它包括什么情況。
但從實踐的角度看,可以肯定的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包括在內。
綜上所述,
哪些科學技術不授予專利權
一、哪些科學技術不授予專利權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不應授予專利權的科學項目包括科學發現、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二十五條?對下列各項,不授予專利權: (一)科學發現; (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三)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四)動物和植物品種; (五)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六)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對前款第(四)項所列產品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規定授予專利權。
二、專利權的法律保護需要具備的條件 1、該專利必須屬于一項有效專利 有的專利申請人,以為拿到了專利申請號之后就獲得了專利權。
特別是有的發明專利申請人,當發明專利初審合格進行公布以后就以為獲得了專利權。
這些都是缺乏專利常識所致。
顯而易見,真正完全受到法律保護的專利必須是一項已經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并且必須是在專利權的有效期限內,否則不能真正完全受到法律保護。
2、該專利必須是一項受某個國家或地區法律保護的有效地域內的專利 因專利權是有地域性限制的,因此在某國境內只保護在該國申請并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
例如,在我國只保護獲得中國專利權的專利,一項外國專利權在中國境內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當然也就不可能出現在中國境內侵犯外國專利權的問題。
由我國企業有些同志不懂專利的基本常識,因而曾經發生過在引進國外技術時,在合同中對方要求支付外國專利使用費而我方欣然應允的情況。
外國專利技術內容要想在中國受保護,該專利申請人就必須把這同一項技術在規定的優先權期限內向中國提出申請并獲得中國專利權。
哪種創造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一、不得授予專利的情形包括幾種 我國《專利法》第五條和第二十五條規定了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包括以下8種: 1、對違反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礙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比如制作吸毒工具等。
2、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遺傳資源是指具有實際或潛在價值的遺傳資料),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3、科學發現。
科學發現是對自然規律和有助于說明自然規律的自然現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學認識。
但是,科學發現僅僅是對自然規律的認識,而不是利用自然規律所作出的發明創造,它不能直接應用于生產實踐,不具備工業上的實用性,因此不授予專利權。
4、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智力活動是指人的思維活動,它源于人的思維,經過推理、分析和判斷產生出抽象的結果或者必須經過人的思維運動作為媒介才能間接地作用于自然產生結果。
它僅僅是指導人們對其表達的信息進行思維、識別、判斷和記憶,而不需要采用技術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則,不具備技術的特點,因此不能授予專利權。
5、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動物為直接實施對象,對之進行識別、確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過程。
考慮到醫生天職就是救死扶傷,在診斷和治療疾病的過程中,醫生理應有選擇各種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體或動物體為實施對象,無法在產業上利用,不具備實用性,不屬于專利法意義上的發明創造,因而這類方法不能被授予專利權。
6、動物和植物品種。
動物和植物品種指的是動物和植物品種本身,不包含生產動物和植物品種的方法。
這里所說的生產方法是指非生物學的方法,不包括生產動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
一種方法是否屬于“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取決于在該方法中人工技術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術的介入對該方法所要達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決定性作用,則這種方法不屬于“主要是生物學的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
7、用塬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用塬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由于可以用于軍事目的,出于國家重大利益的考慮,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
需要指出的是,不僅用塬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不能獲得專利保護,而且塬子核變換方法本身也不能獲得專利保護。
8、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相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不授予專利權。
二、授予專利權的相關依據 《專利法》第二十二條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和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申請日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在國內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也沒有同樣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由他人向國知局提出過申請并且記載在申請日以后公布的專利申請文件中。
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的技術相比,該發明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
實用性,是指該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能夠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夠產生積極效果。
第二十三條 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第二十四條 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六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一)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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