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專利實質審查內容有哪些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16:15:49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專利實質審查內容有哪些
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
專利實施許可的分類 專利實施許可的種類有四種類型,它們是: (1)獨占許可證,即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以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對專利進行獨占性實施。
與此同時,不僅專利權人不能再許可第三人以同樣的方式實施該專利,而且專利權人自己也不得實施。
(2)獨家許可證,也稱排他許可證或全權許可證。
是指持有該許可證的被許可方在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享有以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對專利的排他實施權。
(3)普通許可證,即持有該許可證的被許可方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按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實施該專利。
與此同時,專利權人不僅自己可以實施該專利,而且可以再允許第三人實施。
(4)分許可證,是指在專利許可證合同中,專利權人允許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圍內再許可他人實施該項專利的一種許可證形式。
專利訴訟的種類包括哪些 1、專利權屬訴訟 專利權屬訴訟是指涉及一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最終歸屬于何主體的訴訟,主要是指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和專利權歸屬訴訟。
專利申請權歸屬訴訟發生在專利申請階段,專利權歸屬訴訟發生在專利權授予后。
2、專利侵權訴訟 專利侵權訴訟是指專利權人因專利權受非法侵害而引發的訴訟。
它們可以是單一專利侵權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也可以是伴隨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如由專利實施許可和專利權轉讓引起的、由假冒專利引起的、由技術貿易引起的或由平行進口引起的。
但其中遇到最多的是單一專利侵權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3、專利合同訴訟 專利合同訴訟是指因為不履行或部分履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專利轉讓合同而引發的訴訟。
這類訴訟涉及的事項是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在這類訴訟中,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行為是引起訴訟的重要原因和事由,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或轉讓合同是判斷和解決這類訴訟的重要依據。
這類訴訟通常應當涉及雙方簽訂的書面許可合同或書面轉讓合同,但也包括構成事實上的專利實施許可或專利轉讓但沒有書面協議的情況。
4、專利行政訴訟 專利行政訴訟的嚴格含義是專利行政行為的司法審查訴訟案件,包括:當事人因不服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的維持駁回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或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包括行政復議決定)而以其為被告的行政訴訟;當事人不服地方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關于停止侵權行為的處理決定、關于假冒他人專利或冒充專利作出的處罰決定而提起的行政訴訟。
5、其他有關專利的訴訟 其他有關專利的訴訟包括因發明人或設計人資格而引發的訴訟、職務發明創造實施并取得經濟效益后單位不依照法律規定給予發明人或設計人一定報酬或獎勵而引發的訴訟等。
專利實質審查內容有哪些
專利實質審查內容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實質審查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發明專利申請的申請文件進行仔細研究,對要求保護的發明進行檢索,確定該發明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的規定,最終作出是否授予專利權的決定。
實質審查的內容: (1)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有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況; (2)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即申請專利的主題是否屬于不能授予專利權的范圍; (3)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即專利申請是否符合單一性的要求; (4)是否符合專利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即申請人對申請進行修改或提出分案申請時,是否超出了原說明書(包括附圖)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范圍; (5)是否符合專利法及實施細則中規定的發明定義,即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6)專利申請發明書的撰寫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并對所要保護的發明作了清楚、完整的說明,使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 (7)權利要求書是否清楚和簡要地表述了請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是否以說明書為依據,獨立權利要求是否包含了為解決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全部必要技術特征。
(8)是否符合在申請要求優先權的情況下,如果發現在優先權日與申請日之間其他人就同一主題提出了另外的專利申請,或者經過檢索發現存在此期間公開的相關對被文件時,則審查優先權要求是否成立;同時根據檢索出的對比文件判斷該發明專利申請的專利性。
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三年內,國家知識產權局可以根據申請人隨時提出的請求,對其申請進行實質審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請求實質審查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自行對發明專利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專利實質審查周期是多久
專利實質審查周期是多久 1、專利實質審查的時間不確定,一般是6-18個月,取決于發明的內容,審查員對發明的理解和審查員的工作安排以及審查員與申請人或其代理人之間文件往復的時間。
2、專利審查流程公共服務目前不收取任何費用。
3、發明專利申請人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時以及在收到專利局發出的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質審查階段通知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可以對發明專利申請主動提出修改。
4、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審、公布、實審以及授權五個階段。
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批中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受理、初審和授權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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