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的法律保護,專利侵權的訴訟保全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16:13:45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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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的法律保護
專利侵權的法律保護的內容有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專利侵權的法律后果以及技術抗辯。
對于這方面的內容如果大家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或者是需要了解的。
下面,就由樂知小編為大家整理出的關于專利侵權的法律保護的相關內容,希望能夠對您了解這方面的知識有所幫助。
1。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2 。專利侵權的法律后果 根據專利法及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行為人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等。
在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關于調解的內容。
根據相關法規的規定,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要求,可以進行調解工作。
調解的內容包括2點: ① 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 ② 可以就一些專利糾紛進行調解,具體有:(1)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2)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3)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 酬糾紛;(4)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5)其他專利糾紛。
--對于第(4)項所列的糾紛,當事人請求管理專 利工作的部門調解的,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后提出。
3。技術抗辯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被訴侵權人以已經公開的專利抵觸申請主張不侵權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適用前述規定。
請求確認不侵犯專利權之訴 權利人向他人發出侵犯專利權的警告,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經書面催告權利人行使訴權,權利人自收到該書面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既不撤回警告,也不提起訴訟,被警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請求確認其行為不侵犯專利權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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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您在閱讀了上文的內容以后對于這方面的知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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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專利權申報的程序是什么?
專利侵權的訴訟保全
一、專利侵權證據保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兩種方式 1、公證保全方式 公證保全,一般是專利權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就存在的侵權行為,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對其購買侵權產品的過程及購得的侵權產品進行公證,或對侵權現場(如許諾銷售)或對侵權產品的安裝地進行勘查公證,取得公證書,從而證明被告存在侵權行為。
在公證取證的過程中,專利權人最好主動向銷售者索取產品宣傳冊、銷售侵權產品人員的名片、購貨發票或收據,以進一步的明確產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同時專利權人可要求公證機關對前述資料的來源和真實性作出說明,一并記載在公證書中。
2、法院證據保全方式 法院保全證據方式,即通常所說的民訴法意義上的“證據保全”,指的是了防止證據的自然滅失、人為毀滅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經訴訟參加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證據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
證據保全有兩種形式:一是訴前證據保全和訴訟中證據保全。
(1)訴前證據保全這是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新修訂的《專利法》增加的內容。
它是指為了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應當自接受申請之時起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自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該措施。
(2)訴訟中的證據保全:這主要是指申請人在起訴后,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書面申請法院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證據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
二、專利侵權訴訟財產保護制度的主要內容如下 1申請的條件:專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專利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或者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的。
2申請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
參照前述司法解釋,利害關系人包括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財產權利的合法繼承人等。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人中,獨占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在專利權人不申請的情況下,可以提出申請。
3申請的時間:可以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財產保全的裁定;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
4申請文件和費用:申請人應當提交申請狀,并繳納申請費用(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000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納) 5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
6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后,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7財產保全限于請求的范圍,或者與本案有關的財物。
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凍結財產后,應當立即通知被凍結財產的人。
財產已被查封、凍結的,不得重復查封、凍結。
8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9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內不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財產保全;申請有錯誤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10當事人對財產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
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在實踐中,申請人往往一并提出采取臨時措施和財產保全的申請,法院應當依法一并處理。
專利侵權糾紛
專利侵權糾紛一直是社會上一大熱點之一,“U盾”專利侵權案就曾在社會上引起極大反響——北京握奇公司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由恒寶公司制造并向全國幾十家銀行銷售的U盾產品侵犯其專利權。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恒寶公司制造、銷售的被訴侵權產品以及使用該產品進行網上銀行轉賬交易的物理認證方法構成對握奇公司專利權的侵犯,并且給其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可依法采取以恒寶公司銷售侵權產品的實際總數乘以握奇公司每件專利產品的合理利潤之積的方法計算握奇公司受到的實際損失。
另外,法院認可律師事務所計時收費方式可以作為律師費的計算依據,并根據律師代理的必要性、案件難易程度、律師的實際付出等因素,對握奇公司在本案中支出的律師費實際數額進行認定。
2022年12月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判決,判令恒寶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握奇公司經濟損失4900萬元,以及握奇公司為訴訟支付的律師費100萬元。
隨著專利相關的侵權案件愈來愈多,人們對專利的保護意識也越來越強了。
專利的發明人為了保護自己的專利發明,往往會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專利登記,即使如此,我國專利侵權的現象依舊很多,那么,專利侵權的行為有哪些呢?本次,樂知小編就和大家聊聊與專利侵權糾紛相關的那些事兒。
專利侵權行為是指在專利權有效期限內,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又無法律依據,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
一、專利侵權行為的特征 1。侵害的對象是有效的專利。
專利侵權必須以存在有效的專利為前提,實施專利授權以前的技術、已經被宣告無效、被專利權人放棄的專利或者專利權期限屆滿的技術,不構成侵權行為。
專利法規定了臨時保護制度,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的應支付適當的使用費。
對于在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專利權人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后,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2。必須有侵害行為,即行為人在客觀上實施了侵害他人專利的行為。
3。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非生產經營目的的實施,不構成侵權。
4。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即行為人實施專利的行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又無法律依據。
二、專利侵權行為的表現形式 專利侵權行為分為直接侵權行為和間接侵權行為兩類。
1。直接侵權行為。
這是指直接由行為人實施的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行為。
其表現形式包括: (1)制造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2)使用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3)許諾銷售發明、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行為; (4)銷售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5)進口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 (6)使用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的行為; (7)假冒他人專利的行為。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制造并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仍然屬于侵犯專利權的行為,需要停止侵害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專利侵權如何取證 專利權人發覺侵權產品的存在,往往是通過一些廠家、商家的展銷、自己的發現或其他人的告知而得知。
在此筆者提醒專利權人不要盲目起訴,而應該注意收集一些必要的證據。
1、主體資格證據的收集
專利侵權的法律保護 的介紹就聊到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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