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00:50:34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
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
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 歐盟專利一般說的是歐盟外觀專利,在歐盟如果要進行發明專利保護的話一般是歐洲專利。
歐盟外觀專利保護的是產品的外觀,權利保護范圍為歐盟的成員國;歐洲專利保護的是發明,是產品或者是相應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歐盟成員國,歐洲專利最多可以在三十多個國家獲得保護。
根據歐洲專利條約,一項歐洲專利申請可以變成一項多達38個國家生效的歐洲專利,極大地簡化了歐洲專利保護機制,也為我們申請歐洲專利保護提供了極大的方便。
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
一、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有什么區別? 歐洲專利和歐盟專利的區別就是成員國的個數不一樣。
歐洲有44個國家,歐盟有28個成員國。
歐洲專利商標局,是歐洲所有國家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歐洲專利的權限肯定大于歐盟的專利。
具體點講 是沒有這樣的稱呼的,國外地專利申請具體到哪個國家,沒有統一的簡稱;比如美國專利,英國專利,日本專利;但沒有 稱之為“歐盟專利或者歐洲專利”就包含了美國專利,英國專利的; 歐洲專利制度,是歐洲國家的相關專利制度總稱。
早在70年代,歐洲的專利申請是在各個國家單獨進行處理的。
二、歐洲專利申請流程具體有哪些? 歐洲專利的申請程序一般包括向歐洲專利局(EPO)提出申請、檢索請求、公布專利申請、實質審查、授權、生效等8個步驟。
(1)提出申請和對專利申請的形式審查 申請人可以英、法、德三種官方語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請。
(2)檢索請求及檢索報告的公布 在提交申請時必須提出檢索請求及繳納檢索費。
對于主張外國優先權的申請,大約1年內可收到檢索報告。
自2005年7月1日起, EPO出具“擴展的歐洲檢索報告”(extended European search report,EESR),在報告中附加一份對該申請可專利性的初步意見書。
該檢索報告可幫助申請人預估授權前景,便于其適時作出修改或撤回申請案的決定。
(3)公布專利申請 對于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歐洲專利申請,EPO將于自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公布專利申請。
對于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歐洲專利申請,如果PCT公開的語言不屬于EPO規定的官方語言,則該申請將以所提交的歐洲專利申請的語言公開。
如果PCT公開的語言已屬于EPO規定的官方語言,則該申請不需重復公開。
(4)提出實質性審查請求 對于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提出的歐洲專利申請,申請人應在EPO檢索報告公布日起6個月內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同時需從EPC締約國中指定具體成員國,并交納審查費和指定費。
對于通過PCT途徑提出的歐洲專利申請,申請人應在提交歐洲專利申請的同時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同時需從EPC締約國中指定具體成員國,并繳納審查費和指定費。
如果繳納7份指定費,EPC的全部締約國都可被指定。
但延伸國的指定費需單獨交納。
(5)實質性審查 在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后進入實審程序,申請人通常在提出實審請求后1-3年內收到EPO的審查意見。
對于每一份申請文件,實質審查部門中相關領域的審查員將組成三人審查小組,該小組由第一審查員、第二審查員和組長組成。
第一審查員主要負責分析申請文件,撰寫審查意見通知書,分析申請人的意見陳述和對申請文件所做的修改,建議授權或決定駁回。
第二審查員主要負責檢查第一審查員提出的授權或駁回的建議,檢驗將被授權的最終文本的形式是否正確,同意授權或駁回,或者將申請文件連同本人的意見一并返回給第一審查員。
組長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為檢查第一審查員做出授權或駁回建議的法律依據和技術方面的理由,對申請文件的最終文本做詳細檢查,同意授權或駁回,或者將申請文件連同本人意見一并返回給第一審查員。
(6)授權、駁回和異議
歐盟外觀專利查詢
網站可以查詢,輸入申請號即可。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歐盟外觀專利需公開了才可以查詢。
相關知識:發明專利申請流程 一、綜述 依據《專利法》,發明專利申請的審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審查階段、公布、實審以及授權5個階段,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申請不進行早期公布和實質審查,只有3個階段。
二、受理階段 專利局收到專利申請后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受理條件,專利局將確定申請日,給予申請號,并且核實過文件清單后,發出受理通知書,通知申請人。
如果申請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跡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圖及圖片未用繪圖工具和黑色墨水繪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請文件不齊備的;或者請求書中缺申請人姓名或名稱及地址不詳的;或專利申請類別不明確或無法確定的,以及外國單位和個人未經涉外專利代理機構直接寄來的專利申請不予受理。
三、初步審查階段 經受理后的專利申請按照規定繳納申請費的,自動進入初審階段。
初審前發明專利申請首先要進行保密審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處理。
在初審時要對申請是否存在明顯缺陷進行審查,主要包括審查內容是否屬于《專利法》中不授予專利權的范圍,是否明顯缺乏技術內容不能構成技術方案,是否缺乏單一性,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若是外國申請人還要進行資格審查及申請手續審查。
不合格的,專利局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補正或陳述意見,逾期不答復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經答復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駁回。
發明專利申請初審合格的,將發給初審合格通知書。
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除進行上述審查外,還要審查是否明顯與已有專利相同,不是一個新的技術方案或者新的設計,經初審未發現駁回理由的。
將直接進入授權秩序。
四、公布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從發出初審合格通知書起進入公布階段,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出提前公開的請求,要等到申請日起滿15個月才進入公開準備程序。
如果申請人請求提前公開的,則申請立即進入公開準備程序。
經過格式復核、編輯校對、計算機處理、排版印刷,大約3個月后在專利公報上公布其說明書摘要并出版說明書單行本。
申請公布以后,申請人就獲得了臨時保護的權利。
五、實質審查階段 發明專利申請公布以后,如果申請人已經提出實質審查請求并已生效的,申請人進入實審程序。
如果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三年還未提出實審請求,或者實審請求未生效的,該申請即被視為撤回。
在實審期間將對專利申請是否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以及專利法規定的其它實質性條件進行全面審查。
經審查認為不符合授權條件的或者存在各種缺陷的,將通知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陳述意見或進行修改,逾期不答復的,申請被視為撤回,經多次答復申請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駁回。
實審周期較長,若從申請日起兩年內尚未授權,從第三年應當每年繳納申請維持費,逾期不繳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實質審查中未發現駁回理由的,將按規定進入授權程序。
六、授權階段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以及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審查員作出授權通知,申請進入授權登記準備,經對授權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進行復核,對專利申請的著錄項目進行校對、修改后,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和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申請人接到通知書后應當在2個月之內按照通知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并繳納規定的費用,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在專利登記簿上記錄,并在2個月后于專利公報上公告,未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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