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請求恢復流程,專利權請求恢復程序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00:41:53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請求恢復流程,專利權請求恢復程序
專利權請求恢復流程
專利權請求恢復有什么流程 依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恢復權利權的,申請人需要自收到專利終止通知書兩個月內向專利管理部門提出恢復申請。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知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知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專利權請求恢復程序
專利權請求恢復有什么程序 依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專利權人申請恢復專利權的,應該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專利管理部門提出恢復申請。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 第六條 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情形外,當事人因其他正當理由延誤專利法或者本細則規定的期限或者國知局指定的期限,導致其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國知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知局請求恢復權利。
當事人依照本條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應當提交恢復權利請求書,說明理由,必要時附具有關證明文件,并辦理權利喪失前應當辦理的相應手續;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恢復權利的,還應當繳納恢復權利請求費。
當事人請求延長國知局指定的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向國知局說明理由并辦理有關手續。
本條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規定不適用專利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四十二條、第六十八條規定的期限。
專利權轉讓中,外國人需要符合哪些規定
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轉讓涉及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i)轉讓方、受讓方均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
(ii)轉讓方是中國內地的個人或者單位,受讓方是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的,應當出具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技術出口許可證》或者《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或者地方商務主管部門頒發的《自由出口技術合同登記證書》,以及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轉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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