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專利權人有權轉讓專利嗎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7-04 00:39:47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專利權人有權轉讓專利嗎
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
【為您推薦】隆昌縣律師 洪澤縣律師 鄱陽縣律師 鄞州區律師 固安縣律師 涿州市律師 蓬安縣律師 宿豫區律師 經過申請之后,可以獲得專利權,之后申請人一般就會成為專利權人。
作為專利權人,其合法權利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那到底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呢?請跟隨樂知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
1、自己實施其專利的權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的行為。
2、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被許可方取得相應的專利實施權并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
按照被許可人取得實施權的范圍和權限,可以將專利實施許可分為如下幾種類型: (1)獨占實施許可,簡稱獨占許可,即指在一定的時間和有效地域范圍內,被許可人享有獨占的實施權,專利權人不得向其他人許可實施該專利,而專利權人本人也不得實施該專利; (2)排他實施許可,簡稱排他許可或獨家許可,即指在一定的時間和有效地域范圍內,專利權人僅許可被許可人實施該專利權,不得許可其他人實施該專利,但專利權人本人可以實施該專利; (3)普通實施許可,亦稱普通許可,即指在一定的時間和有效地域范圍內,專利權人在許可被許可人實施該專利權權的同時,還可以許可其他人實施該專利,專利權人本人也可以實施該專利; (4)交叉實施許可,簡稱交叉許可或互換實施許可,即指兩個專利權人之間相互許可對方實施自己的專利; (5)分實施許可,簡稱分許可,即專利權人許可被許可人實施其專利,同時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
3、禁止他人實施其專利的權利,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或者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4、請求保護的權利。
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5、轉讓專利權的權利。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6、在產品上標明專利權的權利,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在獲得了專利,成為了專利權人之后,相關的權利就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此時,法律不允許任何人實施侵害專利權的行為,否則的話就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關于專利權人有哪些權利的問題,小編就為大家解答到此,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咨詢樂知周口律師。
專利權什么時候生效 何時專利生效 什么情況下專利權終止
專利權人有權轉讓專利嗎
一、專利權人有權轉讓專利嗎 專利權可以轉讓。
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國有企業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準;中國人(或者單位)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轉讓專利申請或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專利轉讓包括出售、折股投資等多種形式。
書面形式和登記及公告是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生效的法定條件,未簽訂書面合同或未經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由國知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專利未獲得證書可以轉讓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專利未獲得證書的,可以將專利申請權轉讓,并且簽訂轉讓合同。
因此,在專利尚未獲得相應證書之前,也是可以轉讓的。
只不過,此時轉讓的并非是專利權,而應該是專利申請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十條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由國知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專利權的形式要求轉讓專利權,出讓人與受讓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后生效。
登記和公告是對專利權轉讓合同的強制規定,也就是說,登記和公告是專利權轉讓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之一。
因此,在登記和公告之前,既使雙方當事人已在轉讓合同上簽字、蓋章,轉讓專利權的行為也不能生效。
專利轉讓合同失效的情況有哪些? 轉讓專利技術合同怎么寫?
專利權人的權利主要有哪些
一、專利權人的權利主要有哪些? 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那么專利權人具體有哪些權利呢? 1、獨占實施權: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而權利人可以獨占地制造專利產品、可以獨占地使用該專利技術/設計、可以獨占地銷售專利產品。
2、轉讓權:權利人有權將自己所獲得的專利所有權轉讓給他人,但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需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
3、許可實施權:權利人可以授權許可他人實施該專利,并收取一定費用。
4、標記權:可以在專利產品及其包裝上注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
5、請求保護權:在受到專利侵權時,有權向人民法院和專利管理部門請求停止侵權。
6、放棄權:可以書面聲明放棄自己的專利權。
7、質押權:可以將自己的專利權進行質押融資。
法律依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條 1、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
中國單位或者個人向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手續。
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知局登記,由國知局予以公告。
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2。專利權人請求法律保護的權利。
專利制度的核心是保護專利權。
為了保障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專利法第六十條規定: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專利管理機關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且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限屆滿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專利管理機關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專利權人可以放棄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將專利權進行質押,專利權被侵害,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構處理,專利管理機構可以專利侵權人停止侵權,賠償專利權人經濟損失,如果對專利管理機構處理不服,應當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期滿沒有履行,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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