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侵權手續是什么?,規定的專利侵權行為是什么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29 01:13:11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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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手續是什么?
1。權利人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權利憑證、被侵權商標和侵權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 2。律師分析案件給出法律方案; 3。簽訂委托代理協議; 4。收集侵權證據; 5。發出律師函(非必要); 6。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 7。參與法院或工商調查、舉證; 8。參加庭審或者調解; 9。取得法院、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結果; 10。執行。
規定的專利侵權行為是什么
(一)專利侵權行為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 1)未經權利人許可; ( 2)以生產經營為目的。
《專利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具有以下三種具體形式: 1、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他人發明專利產品或實用新型專利產品; 2、使用他人發明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3、制造、銷售或進口他人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二)假冒他人專利行為此類專利侵權是指侵害專利權人的標記權,有以下四種形式: 1、未經許可,在其制造或者銷售的產品、產品的包裝上標注他人的專利號; 2、未經許可,在廣告或者其他宣傳材料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所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3、未經許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專利號,使人將合同涉及的技術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技術; 4、偽造或者變造他人的專利證書、專利文件或者專利申請文件。
另外,《專利法》第六十一條還規定了另一種違法行為,即“以非專利產品冒充專利產品、以非專利方法冒充專利方法的”,此種行為不是專利侵權的表現形態,也就不是專利侵權,不承擔專利侵權責任,僅承擔一般的民事侵權責任,由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予以處罰。
起訴專利侵權需要什么手續
起訴別人專利侵權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訴狀和相關的證據材料。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專利法》第七十三條,為了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在起訴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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