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英歌深陷商標爭奪戰,非遺知識產權保護空白如何填補?,由單位出版的書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9 17:30:16 瀏覽: 次
今天,樂知網小編 給大家分享 普寧英歌深陷商標爭奪戰,非遺知識產權保護空白如何填補?,由單位出版的書版權屬于誰
普寧英歌深陷商標爭奪戰,非遺知識產權保護空白如何填補?
非物質文化遺產屬公共資源,目前知識產權在非遺保護方面仍存不少空白,層出不窮的商標搶注行為影響到非遺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完善相關立法修法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隨著時代變化,潮汕英歌舞從廣場走上舞臺。
受訪者供圖 新春將至,踏著承載古老文化記憶的鑼鼓聲,寓意辭舊迎新的英歌舞表演在潮汕大地拉開帷幕。
矯健的英姿、豪邁的步伐,英歌表演陣列的豪壯氣勢震撼人心。
揮舞在潮汕青年手中的英歌錘不斷敲擊市民游客的心靈,傳遞著當地民眾千百年來平安吉祥的美好祈愿。
就在不久前,一場關于英歌的“商標保衛戰”悄然落下帷幕:廣東省非遺法援律師團日前披露,經英歌市級代表性傳承人李俊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去年就第16999507號“英歌YingGe”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案正式作出裁決,宣告由廣東省汕頭市鄭某某注冊的“英歌YingGe”商標無效。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非遺資源得到開發、走向市場,圍繞非遺的知識產權糾紛也愈發凸顯。
2021年底,國務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印發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規劃實施年度推進計劃》將研究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上議事日程。
“隨著‘雙創’熱潮的不斷升溫,與非遺知識產權有關的爭議將會愈演愈烈。
”廣東省非遺法援律師團團長、非遺保護專家鄧堯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屬公共資源,目前知識產權在非遺保護方面仍存不少空白,層出不窮的商標搶注行為影響到非遺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完善相關立法修法工作依然任重而道遠。
蹭非遺熱超250個商標瘋搶“英歌” “北有安塞腰鼓,南有普寧英歌。
”在揭陽普寧民間,融舞蹈、南拳套路、戲曲演技于一體的英歌,一直被視為揚正壓邪、吉祥平安的象征而備受推崇,流傳至今已有300多年歷史。
2006年,英歌被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隨著短視頻平臺的推廣,氣勢雄壯的普寧英歌頻頻登上熱搜。
成為“新晉網紅”后,英歌文化的潛在商機被激發。
廣東省非遺法援律師團調查發現,“英歌”被個人或單位注冊為商標的情況屢見不鮮。
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查詢發現,截至發稿日,商標名稱包含“英歌”二字的超250條,其中與“英歌”名稱完全相同的商標注冊申請有34條,以“英歌舞”為名的注冊申請也有不少。
這些“英歌”商標的注冊與非遺傳播熱度的提升不無相關。
乘著兩屆“普寧英歌文化節”、普寧市流沙西街道入選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東風,“英歌”商標注冊申請也分別在2013年、2019年掀起兩波小高潮。
鄧堯介紹,上述商標申請覆蓋商品到服務多個類別,包括餐飲、服飾、科技、貿易表演、教育等。
其中,2016年7月21日獲準注冊的第16999507號商標“英歌YingGe”引起了非遺法援律師團的注意。
該商標分類為第41類,可以使用在文字出版、組織表演、體操訓練等服務上。
“爭議商標名字與國家級非遺名錄完全相同,意味著如果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其他任何人和單位使用‘英歌’二字從事相關服務,都可能涉嫌侵犯其商標專用權。
”他說。
去年2月,李俊浩正式對爭議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廣東省非遺法援律師團也對其施以援手。
經過7個月細致的證據收集和法律研究,國家知識產權局最終對爭議商標作出“無效宣告”的裁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裁定書顯示,商標“英歌YingGe”已構成上述情形。
值得關注的是,裁定還認定“英歌”作為商標由被申請人獨占注冊及使用,不利于英歌的保護傳承,容易對我國文化等社會公共利益產生消極、負面的影響。
截至目前,本案尚未收到被申請人不服裁定提起訴訟的通知和材料。
如今,中國商標網尚顯示有20多件注冊成功的“英歌”同名商標。
“我們暫不能斷定,這些商標是否全部都屬于不應當注冊的情形。
”鄧堯說,上述數字只是非遺商標注冊熱潮的客觀反映,如何識別和處理這些商標,仍有待社會各界進一步研究與探討。
產權問題如何防止非遺元素被濫用 在非遺領域,像“英歌”商標被不正當注冊這類情況并不少見。
記者在有關法律數據庫檢索發現,在1839條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的知識產權糾紛裁判文書信息中,商標權屬與侵權糾紛就占了1459條。
如何借助法律為非遺保駕護航,成為擺在非遺業界面前的全新課題。
2011年,我國已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但該法律側重于非遺的行政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等現識產權法律未對非遺保護作出明確規定。
市場競爭靠品牌,品牌的核心基礎是商標。
鄧堯觀察到,許多非遺技藝過去主要靠口傳心授,生產者普遍沒有自己注冊商標和品牌的意識,“如果這些商標被他人搶注后占據市場,會給非遺的傳承與發展帶來極大困擾”。
由單位出版的書版權屬于誰
一、由單位出版的書版權屬于誰 依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歸屬的規定是比較復雜的,有很多不同的情況,例如公民個人創作的,一般由創作人所有。
著作權只要沒有轉讓,就始終都是作者的。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一條 著作權屬于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第十二條 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第十三條 兩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如何調解知識產權糾紛
如何解決知識產權糾紛?遇到知識產權糾紛,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行政處理、仲裁和訴訟等方法來調解。
在不同的情形下選擇不同的解決方式有利于化解糾紛。
下面由的小編在本文詳細介紹。
1、協商 協商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后,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直接的協商和談判,自行達成和解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2、調解 調解是指知識產權糾紛發生后,經雙方當事人申請,由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或調解人從中協調,使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互作讓步,達成協議,從而使糾紛得到解決的活動。
3、行政處理 行政處理是指知識產權糾紛有關的當事人或者不特定第三人請求知識產權行政管理機關處理其知識產權糾紛或與知識產權有關的侵權等違法行為的活動。
4、仲裁 仲裁是指知識產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在自愿基礎上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審理,由仲裁機構做出對爭議雙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解決糾紛的制度。
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裁決或調解書要求對方承擔責任或履行義務,也可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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