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是全國不能重復嗎,領導講話稿是否有著作權
專利代理 發布時間:2023-06-19 17:28:49 瀏覽: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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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名是全國不能重復嗎
店名是全國不能重復嗎 公司名稱注冊可以有重復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規登記條件。
但是能不能注冊到要看在同一登記機關且同一行業是否有其它企業使用了該“平安”字號。
另外,對于企業字號使用,這一點區別于商標,一個商標全國范圍內都受保護,是不分區域。
但是企業字號卻有不同的規定。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申請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與下列情況的企業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記主管機關不予核準: (一)企業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二)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未滿三年的; (三)企業因本條第(一)、(二)項所列情況以外的原因辦理注銷登記未滿一年的。
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一條?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一)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二)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符合本辦法第十八條的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三)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四)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
領導講話稿是否有著作權
一、領導講話稿是否有著作權 首先要明確的是,這篇發言稿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
我國《著作權法》第5條規定:《著作權法》不適用于“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也就是說,法律、法規以及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官方文件,是不存在著作權的。
之所以如此規定,并非由于這些官方文件沒有獨創性,而是官方文件本身的性質與《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是相沖突的。
著作權是一種壟斷性權利,是對作品傳播的禁止權。
而官方文件涉及公共利益、國家利益,屬于公共信息資源,國家有義務鼓勵、促進官方文件的傳播。
因此,像每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國共產黨的大會報告等,屬于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官方文件,是不存在著作權的,也就不存在著作權的歸屬問題。
但是,大多數領導講話的講稿并不屬于官方文件,如在日常會議或臨時會議上講話的講稿,本身具有獨創性,且并不作為會議文件公布,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
這種情況下,就存在著作權歸屬的問題。
領導講稿著作權可能歸屬的主體 領導的講話稿可能涉及三個著作權主體:領導所在單位、領導本人及講稿執筆人。
而著作權人的確定,仍取決于對該篇講稿的定性:單位作品、職務作品還是委托作品。
單位作品 《著作權法》第11條第3款規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可見,構成單位作品需要三個要件:第一,單位組織或主持創作;第二,代表單位意志;第三,單位承擔責任。
因此,如果領導講話系以其職務身份做出,代表的是其所在單位的意志而非其本人的意思,其講話可能產生的后果也由單位承擔,那么該講話和講稿無疑屬于單位作品,該單位享有著作權。
二、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 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筑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件;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肖像可以讓別人注冊商標用嗎
肖像可以讓別人注冊商標用嗎 如果自然人用自己肖像進行商標注冊的,在所經營的產品或服務上進行申請專用權保護的,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可以申請注冊商標。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八條?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第九條?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征,便于識別,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注冊人有權標明“注冊商標”或者注冊標記。
第十一條?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注冊: (一)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的;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 (三)其他缺乏顯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標志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并便于識別的,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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